成都养老金计算的方法和公式举例
成都养老金计算的方法如下: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降低提取比例的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计算
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满10年按办理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5%计算,以后缴费每满1年加发1%,最高限定为20%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3)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1.3%。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1991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0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2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1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3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2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8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8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9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9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当年职工的缴费工资÷退休当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办理退休当年年度-计算缴费工资指数起始年度+1年)"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
(4)综合性补贴:1997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加1995年12月31日以前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补贴,再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除以本人参加工作之时起至办理退休手续之时止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