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个税改革最新消息,辽宁个税起征点上调方案
辽宁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起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起征点。2011年6月30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辽宁省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辽宁省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法全文解读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对人才的需要,很多企业由于特殊的业务性质,需要一些非全日制员工,在这样的情况下,兼职人员再聘任的情况大大增加,那么他们因为付出劳动而取得报酬,应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所得项目。本文对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做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增加纳税人对这一项目的了解。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辽宁省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辽宁省个税改革方案
经过十多年的修改,个税改革方案终于有望出台。在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个人所得税改革同资源税改革一起出现被寄予厚望。
在经过多次研讨后,个税改革方案已初具雏形,财政部最快有望在年初将改革草案上报中央。“提低、扩中、调高”成为基本的改革思路和方向。
此次,个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未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经过十多年的修改,个税改革方案终于有望出台。在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个人所得税改革同资源税改革一起出现被寄予厚望。达内记者获悉,经过多方的讨论,个税改革方案今年内有望出台,目前财政部已经组织了多名专家进行讨论,并成立了个税改革专家组,人员包括经济、法律、征管、税制等方面的人士,主要内容是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税率,以及综合征收范围、征管技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为年内出台方案做准备。
2017年个税将立法“从立法程序看,个税在今年也会出台改革草案,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度,2017年个税将立法,今年出台方案,然后进入讨论、论证等环节,从时间周期上看也合适。”一位财税系统人士说。这一点在发改委上述意见中已经有所涉及。5月18日,经*总理签批,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在上述三项改革中,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也被提上了的工作日程。记者获悉,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根本原则是把个人所有收入综合计算,然后根据相应的税率,考虑抵扣额,但做到这些的前提就是要个人把全部收入都上报税务机关。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分析,通过个人上报信息,可以了解纳税人在不同时间、地点的纳税信息,方便政策制定部门在个税税率、税制制定等方面的考虑。“改革的核心是征管力量是否能够跟上,因为目前个税征管工作还是由地税部门来完成,这些具体征管工作需要各部门的衔接。”此前,由国税总局、财政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草案,要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内、覆盖全面的纳税人识别号,同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将账户、投资收益、利息、单笔资金往来达到5万元以上等信息,提交给税务部门。这为个人所得税的推进提供了技术条件。上述财税系统人士表示,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进,个税改革方案年内也有望出台。“这是财税改革进度的要求,目前财政部已经在加紧做这件事,当然改革的前提工作是个人涉税信息的逐步完善,这成为个税改革方案的一个技术核心问题,一旦技术完善,方案论证就会减少很多阻力。”该人士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其核心就是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个税作为其中一个环节,其作用不言而喻。
先要符合全面征管特点,个税改革方案首先要符合全面征管的特点,然后才要考虑公平和效益,这是部分财税专家对个税改革方案的一个总体观点。张斌认为,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大势所趋,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征管办法已经被多次论证,虽然涉税信息管理制度难建立,但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进,个税的技术条件将得到保障。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现行个税税制在费用扣除方面没有考虑家庭因素,实行分类征收,不能根据汇总所得适用累进税率进行纵向调节。此外劳动所得边际税率过高,征收制度滞后,没有实行自行申报等,最终难以体现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这也成为个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多位财税人士认为,此次个税改革方案是对以前改革的一大突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方向终于要实施,目前所有的工作就是要论证实施的基础,以及征管的税基有多大范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贾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财税配套改革中税制改革的一项任务,个税改革涉及很多方面。十几年来中央文件一直强调要个人所得税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方式,但是综合的事情一直没做。下一轮要启动个人所得税修改工作,一定要把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能综合的进行综合归堆,然后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调节机制,对综合收入进行征税,同时给出必要的扣除,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做到综合与分类结合。在多个公开场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个税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以体现税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