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新标准
2017年湖南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新标准
湖南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新标准
相关新闻媒体记者14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湖南省决定取消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湖南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按照通知要求,湖南省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本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待国家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还要求,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按上述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月1日至11月14日,已按其他情形发放生育津贴的地区,不进行追溯处理,11月15日起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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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医辽保险制度,改善企业妇女的就业率。湖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的生育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员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及流程做了相应的措施。现将关于湖南省的生育保险的报销制度做一讲解。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医保本子。
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妻双方单位出具证明(女方无经济收入来源的,由所居住的村、社区出具证明)
三、湖南省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一年内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