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产假国家规定2024,南宁产假多少天剖腹产及工资规定
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南宁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南宁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南宁产假剖腹产规定、南宁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南宁产假从148天延长至180天!
自治区总工会建议,应加强生育保障以解除女职工后顾之忧。其中,生育保障方面,应加紧调整全区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特别是针对二孩政策放开后,高龄孕产妇在产前检查和生产时存在的客观需求,增加一些必要的产前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等,提高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的医保支付标准,以减轻生育家庭经济压力。
当前,我区女方产假为148天,位列全国31个省(市、区)规定产假时间的第23位,属偏低水平。
为此,建议给予适当延长??
以180天为宜!
以180天为宜!
以180天为宜!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应由社会保障部门全额发放,而不是只按国家规定的98天发放。
同时要明确哺乳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的发放渠道和资金来源,对生育二孩家庭实施个税减免等。
在女性就业权益方面,自治区总工会还建议,通过加大对用人单位招工、女职工“四期”保护、男职工休陪护假等环节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保障育龄妇女在就业等方面享受平等权利。
2、南宁的晚婚假取消产假增加50天
焦点1:取消晚婚假 产假增加50天
取消12天的晚婚假期,成为很多市民的吐槽点,如何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成为各地政策修改落地的焦点。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护理假25日。
需要说明的是,取消了晚婚晚育假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男女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次生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纪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及产妇的身体健康等都不利。
与原《条例》相比,女方的产假增加到148天,这其中尚未包含工休假等其他福利;男方的护理假增加到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修改后的《条例》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是符合规定的再生育情形,都可以享受生育假的相关奖励,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焦点2:再婚再生育 分几种情况处理
“全面两孩”是普惠制规定。据了解,有些特殊家庭,如再婚家庭,除两孩外,对再生育有比较特殊的需要。修改后的《条例》对再婚生育的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如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生育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这意味着,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再婚夫妻,都可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再婚夫妻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所谓自主安排就是不需要审批可生育,像这类自主安排情况还包括: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提醒注意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改的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不是“两胎”子女,所以,如果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就不再符合自主安排生育的条件。
3、 南宁??注意哦!是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南宁市生育保险目前执行的政策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文件明确规定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即: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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