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乡村医生新政策及养老退休金最新规定
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那么2020年江西乡村医生有哪些新政策规定呢,江西乡村医生退休金有哪些新规定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
6月16日,江西省政府网站公布《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将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分级诊疗制度、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试点先行,探索创新,形成特色,为全国医改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到2017年,各项改革全面实施,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到2020年,建立符合江西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院长实行聘任制 年底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方案》提出,对于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开展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改革试点,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到2016年底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区域动态调整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挤压药品和耗材虚高价格,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留出空间。
医务人员奖金工资严禁与业务收入挂钩
《方案》要求,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总额,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编制备案制。全面推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以核定的编制总量为基础,按照岗位设置相关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新机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按规定程序在履行编制核准和经报市州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聘用。
实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合理核定年薪水平。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院长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和医院工资总额挂钩,促使院长切实履行职责。
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探索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 60岁乡村医生享补贴
《方案》明确,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支持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培养。支持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县级以上医院接受培训。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医生,按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年满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难以胜任村卫生室工作任务的乡村医生,在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时,原则上不予注册。年满60周岁的在岗乡村医生,本着自愿原则,可以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并按省定标准享受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