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合肥市中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01\本地居民子女
政策: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
解读:适合合肥市本地居民(合肥户口、在合肥有房)子女入学,户籍和房子地址须一致。
02\随迁子女
政策: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的居住证(满一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解读:家长在合肥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入学可参照此政策。
0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
政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市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社区委盖章),由各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解读:合肥市户口,但合肥无房的居民,其子女入学可参照此政策。
安徽外地户口转至合肥上小学,需要什么材料和资质呢?
市教育局
你好!经了解,合肥市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目前的政策是:非本市户口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一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等材料。
合肥小升初解读
没有合肥户口也没有合肥房产
这种情况的即为非合肥户口,在合肥也没有买房的家长。那么孩子该如何入学呢?以下几种方式:
1、随迁子女政策(上接受随迁子女的学校)
随迁子女政策简单解释即在合肥务工的家长(无房无户口),政府会安排家长的孩子统一入学,上的学校是接受随迁子女的学校(但这些学校一般都是不出名的学校)。虽然解决了外地户口就学难的问题,但是教学质量却是不敢恭维。
随迁子女上学需要材料:
a.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的居住证;
b.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
c.户口簿、身份证。
注:接受随迁子女的学校各区在7月初会公布
2、民办学校要求
合肥的民办学校对于户口与房产等都没有要求,其中合肥比较出名的民办校有:一六八陶冲湖,滨湖寿春,南国寿春,西苑中学,育英中学,包河大地,衡水中学。其中提供住宿的有:一六八陶冲湖,滨湖寿春,包河大地以及衡水中学。
合肥民办校例如寿春中学以及陶冲湖教学很好,但是需要考试选拔,且学费较高,竞争较大。同时部分民办不支持住宿,需要家长接送等,所以家长应当慎重考虑。
3、公办学校要求
合肥小升初的择校是相当的狂热,每年的名校择校报名可谓人山人海,不少家长为了孩子能够报上名都挤破了头。不过小升初择校要注意以下几点:
a. 需要拥有过硬的择校条件(即孩子拥有小学获得过的大型竞赛类证书,或者过硬的学习成绩等)
b. 需要进行择校考试(大部分名校择校报名人数很多,那么选拔就要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c. 被录取需要交择校费(公办校的择校费大约在2万左右)
4、特长生招收
合肥很多名校都会招收特长生,对于体育,艺术类获得过奖项或者等级证书的学生可以关注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某些名校还招收机器人以及信息学特长的学生,所以有关的家长可以留意一些。
没有合肥户口但是在合肥有房产
二\这种情况是家长在合肥买了房子,但是户口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迁到合肥。
那么孩子怎样才能享受到和市区孩子一样的学区划片待遇呢?即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迁到合肥房产所在地,满足“两个一致”条件,孩子即可享受学区划片入学的待遇。(两个一致解释简单点就是:a.孩子户口和家长户口在一起并单独立户;b.孩子户口在房产所在地)
注:家长担心“户口有时间限制”,合肥教育局没有规定入学需要户口时间年限,所以不要听信谣言。
如果家长实在不想迁户口,那么只能和上述“无户口,无地产”相同,入学方式只有“随迁子女政策”,“民办学校”,“公办择校”以及“特长生”这四种方法。
三\合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汇总
庐阳区
政策要求:
随迁子女入学。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7月8日由区招办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并统筹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两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百分之百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7月12日?16日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补报名时间:7月26日-28日。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19中、36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五一小学、四河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
蜀山区
政策要求:
随迁子女入学。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区教体局要根据全区实际情况,于7月8日前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并统筹安排入学工作。凡居住在我区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2日至7月16日或7月26日至7月28日到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点(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时一并发布)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1、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蜀山区的有效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
2、办理程序:
居住在我区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2日-16日或7月26日-28日,携带上述材料到蜀山区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凡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录取学校将于8月21-23日电话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3、报名地点:
合肥市五十中学新校(望岳校区),地址:望江西路与岳西路交口西南角(乘坐102路、111路、136路公交车到“望岳路口”即到)。
4、咨询电话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65597677。
相关材料:
包河区
政策要求:
2017年7月8日前公布接收随迁子女中小学名单和招生指南,咨询、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2日?16日、26日?28日。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同城待遇”和“零障碍”,统筹安排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2、具体办理时间
时间:7月12日、13日、14日、15日、16日
7月26日、27日、28日
3、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接收学校入学,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咨询电话:0551-63357137 0551-63357825
举报电话:0551-63357132 0551-63357793
相关材料:
瑶海区
政策要求:
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区域实际情况,7月8日前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7月12日-7月16日随迁子女根据暂住区域到相应的学校报名,7月26日-7月28日随迁子女入学补报名。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具备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具备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务工合同;
(2)暂住证或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须一方1年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相关材料:
经开区
政策要求:
区招办在7月8日前公布2017年可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学校,相应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12日至7月16日期间(7月26日至7月28日期间补报名),携带在我区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等材料,到居住证地址就近的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高新区
政策要求:
社会事业局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我区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为合肥市桂花园学校(东区)、合肥市兴园学校、合肥市梦园小学(西区)、合肥市杨林小学、合肥市兴园中学、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合肥市第二十中学、合肥市永和学校、合肥市城西桥学校、合肥市蜀麓小学、合肥市梦园中学(西区)。
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区域的接收学校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如所在区域内无随迁子女接收学校,符合条件的由社会事业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新站区
政策要求:
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全区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12日-16日),携带相关证明到本人意向随迁子女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⑴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⑵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满1年;
⑶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