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新规定
青海全面试点综合医改,大病医疗险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达80%-100%
城乡居民医保高于全国水平:近年来,我省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完善报销政策。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510元提高到550元。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9.81%、99.64%、99.69%,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8%。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在全国靠前:我省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累计为16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疗费用6.5亿元。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80%至100%,年救助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至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按100%给予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80%给予救助。
率先实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重点对“三无”人员及时给予医疗救治,共筹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1087万元。
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率先取消药品加成:全省70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此举意味着青海省内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包括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在内的药品将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施分级诊疗制度:2013年10月1日起,全省省市(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2月,省政府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的若干意见》。分级诊疗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两降两升”,与制度实施前相比,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和医保基金支出比例分别下降了3.5%和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和医保基金支出比例分别上升了10%和6.5%。
率先推出“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青海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目前,青海“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全覆盖,全省超100万患者享受了“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无一例恶意欠费行为发生。
三大方面取得进展患者享受医改红利
医改成效如何,患者最有发言权。自我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明显。目前,我省已在医保、医药、医疗三大方面取得进展。
★★医保
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武存桂,因为十二指肠瘘在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总共花了35万余元的医疗费。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按规定又报销了19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最后他自己只花了6万元。
,我省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中提高筹资标准完善报销政策。完善医保政策,选择西宁市等地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进按病种(病组)、按人头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