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报销标准及比例最新消息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据悉,这是该市根据长春市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职工个人负担,而采取的政策调整。该政策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市同时提高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长春市市直公务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时个人账户支付部分,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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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1月1日起,长春市将对职工医保政策进行大幅度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昨日,记者采访了长春市人社局医保处的相关负责人,对政策进行解读。
大幅度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目前,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12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20万元,两项合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32万元,这个额度对于一般的疾病已经能够满足需求。”
长春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石磊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随着长春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医药费用的持续大幅增长,参保职工中患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等重大疾病和疑难杂症的不断增多,参保职工中年度医药费总额超过32万元,甚至达到近百万元的屡见不鲜。虽然这部分参保职工人数比例少,但对于每个职工和家庭,确能导致因病致贫的发生。
为了解决参保职工“看病贵”和因病致贫的难题,通过认真周密的调研测算,在保证基金总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长春市决定对职工医保政策进行大幅度提高:一是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是提高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石磊通过举例说明政策调整后的影响。他说:“参保职工李明患白血病,全年医药费用达到55万元,按照政策调整前的报销额度,医保平均报销比例为78%,在32万元额度内可以报销约24.96万元,个人承担7.04万元,加上32万额度外的23万元,个人承担总费用约30.04万元,个人承担比例达到55%,个人负担非常沉重。
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全年最高补偿额度达到70万元,李明的55万元医药费全部在报销额度内,可以报销约42.9万元,个人承担费用从30.04万元降为12.1万元,个人负担从55%下降为22%,极大地减轻了个人负担。”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也有调整
据介绍,长春市人社局还将市直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时个人账户支出部分的费用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调整,主要是将个人用医保卡支出的部分费用,也纳入到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范围内,这样一方面提高了公务员医保待遇水平,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过去存在的为了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为地去将医保卡内资金先突击花掉的问题,也支持了公务员积累个人账户资金的积极性。
明年拟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照护保险补偿范围
长春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石磊也谈到,2017年长春市城镇医保还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服务,一是进一步扩大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保障范围,拟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照护保险补偿范围,并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二是按照“六统一”的原则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三是开展医保“特药”保障机制探索,解决部分疾病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问题;四是开展公立医院药品带量招标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参保人员和医保基金的负担;五是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六是扩大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通过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医保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为建设幸福长春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