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保异地就医,山东医保异地结算报销规定政策
2017年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小编先整理出仅供参考!
山东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流程(最新)
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持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费用清单及有效费用单据等材料(异地转诊转院现金报销还需携带转诊转院审批表;
非定点急症住院的需带原始门诊抢救病历及检查检验单)于每月10日前上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各区将受理的有关费用单据进行录入,并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一处。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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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告诉小编,山东省门诊跨省异地报销落地后,很可能会吸引更多全国各地患者前往就诊,山东省的交通、环境等问题就将愈发严峻,因此,在推进异地医保报销全面铺开的同时强化分级诊疗等辅助政策势在必行。
本次李忠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出,在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人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完善周转金、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政策。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陈啸宏此前在医药卫生界委员小组讨论时的发言来看,与异地医保制度相配合的分级诊疗对于就医、参保地来说同样重要。
业内表示,分级诊疗制度趋于完善之后,患者在参保当地可以更方便地就医,就不会受门诊异地医保结算的“吸引”,遇到有病就来北京等医疗资源较集中的城市问诊;而对于异地居住的人来说,在非参保居住地的社区医院能看好病且能走医保,就不用非得前往三甲医院或回参保地就医了,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