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改革警务辅助人员改革方案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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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警察网讯“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我国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人数多、名称不统一、待遇低、素质差,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亟待破解。”3月7日,在接受人民公安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副*、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表示。为此,他今年提案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尽快制定专门法律,明确协辅警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增强协辅警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问题:职责权限不明、收入待遇不高、素质参差不齐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王建沂还有一个身份: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双重身份让他有条件、有机会经常深入基层公安机关走访调研,积极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

  过去一年,王建沂在浙江多个地方调研发现,当前,公安协辅警虽然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的一支力量,但在队伍管理机制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王建沂将问题归纳为5个方面:

  一是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够明晰。王建沂告诉记者,各地协辅警基本分布于公安机关的一线科所队,主要从事技术、事务和辅助性工作。从法律层面来看,协辅警没有执法权、侦查权等,但却直接协助民警开展行政管理、执法执勤等工作。“然而,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协辅警对自身‘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没有明确的界定,定位不清、履职范围不明,权限模糊,主体地位不明确。”他说。

  二是人数多,名称、证件等不统一。据王建沂了解,浙江省杭州市的协辅警队伍大约有12000人左右。对于协辅警人员的称谓,各地名称不一,有的叫辅警、协警,也有的叫协管员和协勤。同时,各地协辅警的标识、证件和服装也不统一。

  三是收入待遇不高。目前,协辅警队伍发展迅速,但经费保障来源不一,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协辅警工资采取“一刀切”,没有薪级制度和职级差别,也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协辅警人员收入差异较大,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四是素质有待提高。王建沂发现,由于工作难度大、强度高,还有危险性,协辅警收入普遍没有优势。近年来,浙江一些地方本地就业人员逐步退出协辅警队伍,大量外来从业人员进入协辅警队伍。同时,队伍管理上存在着“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培训流于形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亟待提升。

  五是队伍不稳定,流失率高。“多数协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自身缺乏职业荣誉感,对所在单位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王建沂说,由于职业保障和发展空间等因素,协辅警人员的流失率较大,人员流失率前两年大约在40%左右,现在大约在30%左右。

  “在普通百姓眼中,协辅警等同于民警,他们是公安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滞后,将极大地影响公安队伍在百姓心中的形象。”王建沂强调。

建议:尽快制定专门法律,完善协辅警职业保障

  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国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安协辅警队伍的职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公安协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王建沂呼吁从国家层面加强对公安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我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出台统一的协辅警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此严格协辅警招聘、解聘、辞退程序,以及晋级晋升、薪酬、绩效考核等机制,并统一协辅警队伍名称、服装样式、标识和证件。此外,进一步明确协辅警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增强协辅警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减少队伍流动率,保障队伍稳定性,提升协辅警队伍的地位和社会公众形象。”他说。

  王建沂进一步指出,应将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纳入公安队伍的建设范畴,进一步明确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在确保人员素质的前提下,提高待遇,推行绩效考评制度,严格奖惩措施,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最后,他提出可将公安协辅警经费(包含薪酬、保障、服装、教育培训、考核奖励等)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公安部: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辅助人员管理模式

  据了解,《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相关改革方案专门提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推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的内容。并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协辅警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安部早已着手调研。

  下一步,公安部将推动修改人民警察法,出台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

  王建沂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把改革指向聚焦到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上,几乎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为解决协辅警管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契机。他希望这场触及根本、适应时代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的改革尽快变成现实。(本报北京3月8日电)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今日介绍,有关部门正根据中央精神,对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人民警察工资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改革进行研究,已经形成了方案,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中央审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1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黄明表示,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中央审议通过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方案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是3个方案之一,中央明确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目前,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修订出台了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建立了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此外,有关部门正根据中央精神,对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人民警察工资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改革进行研究,已经形成了方案,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中央审批。

黄明强调,所有这些,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警察的积极性,激励广大人民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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