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解读
公安部2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扎实有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会议认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事关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务院作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部署以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这项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细化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扎实有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要吃透中央精神,研究制定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完善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要当好参谋助手,加深对城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使出台的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激发社会活力。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重点群体,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4类群体为重点,逐一研究落户政策,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因地制宜制定落户政策,积极探索实施分区域分阶段落户。户籍人口占比低的城市,要加快提高户籍人口比重。要突出重点领域,推动有关部门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要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黄明要求,要切实把中央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好。要明确统计标准,实事求是反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新增城镇户籍人口的统计工作中,要根据其在城镇实际居住生活、就业、享受与城镇原有居民同等待遇等情况,认真进行甄别核实。要把握落户原则,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分类实施,有序推进。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跟踪问责。要鼓励基层探索,力争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开创新路、积累经验。
黄明强调,要进一步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要抓紧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修订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管理规则,建立完善信息系统,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要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问题,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认真核实办理。
通过天津市人才引进方式落户后,家属如何办理落户呢?这里小编为您整理汇总如下:
1、首先定义下什么是家属
家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孩子,一般指直系亲属。家属落户的方式有两种:随迁(同步落户)、投靠(异步落户)。
随迁是指在本人办理的同时办理家属落户。
投靠是指本人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天津后再办理家属落户。
2、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随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投靠?
这里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不过无论是投靠落户还是随迁落户,有一个首要的前提就是本人必须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有房产。下面小编为您逐一解读。
父母落户:
父母落户不能随迁,只能走投靠落户。父母落户须满足以下条件: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在津居住,被投靠人本人户口均在津且来津落户满十年以上,父母双方均应达到政策规定条件后一并上报;
配偶及子女落户:
配偶及子女可通过随迁和投靠两种方式落户天津,但须达到规定条件。
配偶及子女随迁落户: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自己名下住房的人员,准予在津落户,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满35岁的已婚人才,在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人才的标准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调(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准予在津落户,在津落户满三年的,准予配偶落户。
父母落户不能随迁,只能走投靠落户。父母落户须满足以下条件: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在津居住,被投靠人本人户口均在津且来津落户满十年以上,父母双方均应达到政策规定条件后一并上报;
配偶及子女落户:
配偶及子女可通过随迁和投靠两种方式落户天津,但须达到规定条件。
配偶及子女随迁落户: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自己名下住房的人员,准予在津落户,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满35岁的已婚人才,在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人才的标准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调(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准予在津落户,在津落户满三年的,准予配偶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