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廊坊落户政策
廊坊落户政策对于想要在廊坊落户的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提供相关信息,欢迎参考!
廊坊市区户口迁入政策: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职业者落户
在我市区就业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户口迁入的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准予迁入:
1.在本市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2.在本市区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毕业未满两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3.在本市区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毕业未满三年)与人才中心签订代理协议,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4.因工作变动,调入市区企业就业,依法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5.本市、区级行政单位录用的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符合优秀人才计划人员落户
符合我市优秀人才计划,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申请户口迁入的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准予迁入:
1.在市区就业,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在市区就业,获得我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
3.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我市就业人员。
经商落户
1.市辖区以外常住户口人员经商满五年或市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人员经商满一年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依法纳税的个体经商户;
2.对市区设有单位集体户的企业,按照年度纳税额实施户口奖励迁入。企业年度纳税额在5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每年申请5名优秀员工落户指标;企业年度纳税额在1000万至5000万(含5000万)的,每年可申请10名优秀员工落户指标;企业年度纳税额在5000万以上的,可申请15名优秀员工落户指标。
投靠落户
1.市区城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可申请配偶、子女、父母、(外)孙子女户口迁入;
2.具有合法收养关系,且收养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军官家属随军迁入。
其他符合市区户口迁入的政策人员
1.安置部门安置市区城镇的退伍转业军人及军队离退休人员;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到我市市区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外国友人和无国籍人员在我市具有固定住所人员。
廊坊农村户口迁入条件
投靠落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在农村地区实际居住的,准予迁入:
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成年子女因婚姻关系户口迁入其他农村地区,离异后,无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申请迁回原农村户口所在地;
4.由民政部门安置回农村原籍的退伍军人投靠直系亲属。
其他符合农村户口迁入政策人员
1.大、中专院校学生中途退学或毕(肄)业后,未就业持《户口迁移证》,申请迁回原农村户口所在地;
2.本人在农村有合法固定住所,无合法稳定职业者,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
相关: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取得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屋或设有单位集体户的员工宿舍。
合法稳定职业是指有传统固定工作,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收养证、户口簿以及原籍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认定。
市区各户籍科电话
安次区户籍科电话:2265070
大学城户籍科电话:2333670
开发区户籍科电话:5896363
广阳区户籍科电话:2333830
廊坊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对到建制镇(含县城镇)落户的人员
2、对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
3、对新生婴儿或未落户的未成年子女,均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4、对公民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以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和继子女。
5、对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
6、人才引进落户
办理材料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切实解决当前户口迁移、登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对到建制镇(含县城镇)落户的人员,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并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允许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执行承包合同,防止进城农民的耕地撂荒和非法改变用途。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址
廊坊市北艾派出所
地址:廊坊广阳区友好街附近
电话:0316-2551110
小廊坊派出所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
电话:0316-201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