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高考志愿助手

新乡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新乡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 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4、 出境定居的;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6、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现代语文。

注:单位需在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商品房:

1、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不低于购房款30%的预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

①购买90平方以下(含90)普通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购房款20%的预付款收据;

②购买144平方以下(含144)普通自住住房,是首套房并用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不低于购房款20%的预付款收据。

3、提供契税完税证(税收缴款书);

4、提供提取人身份证。购房人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

新乡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现代语文。

注:单位需在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取:

1、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自购买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2、提供不低于购房款30%的预付款收据(①购买90平方以下?含90 ?普通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购房款20%的预付款收据; ②购买144平方以下?含144 ?普通自住住房,是首套房并用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不低于购房款20%的预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契税完税证(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下涉及此类提取均按此条执行);

5、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被提取人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同第4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被提取人和配偶出具与购房人相互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中心业务办理窗口写出书面申请,声明愿意让购房人使用,并签名留印。(以下涉及此类提取均按此条执行);

(二)、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取

1、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新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购房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契税完税证(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取:

1、提供在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房产管理部门盖章)一份或二手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契税完税证(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提供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预算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建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

1、提供新乡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房产证明一份,提取人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房产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自开具时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出租人身份证、租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租房人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注:

1.房屋租赁合同应标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信息、房屋的坐落、面积、房租金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等。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满一年可同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一个月之内来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逾期不再办理。

4.2015年 4 月29 日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原规定执行。

(六)偿还购买新建商品房商业银行贷款的提取:

1、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不低于购房款30%的预付款收据(购买90平方以下)含90平方普通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购房款20%的预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个人贷款余额表(贷款银行打印、盖章);

5、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贷款人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提取;

(七)、偿还购买二手房商业银行贷款的提取:

1、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在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房产管理部门盖章)一份或二手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个人贷款余额表(贷款银行打印、盖章);

5、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贷款人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提取;

(八)偿还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

1、提供个人贷款余额表(贷款银行打印、盖章);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贷款人配偶提取或夫妇双方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显示夫妻关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提取;

非房屋类:

新乡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现代语文。

注:单位需在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退休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出境定居的提取:

1、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的提取:

1、 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提取人户口迁移证明或新户口簿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当年与单位的解除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未就业证明(档案存放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提取:

1、提供死亡人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死亡人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不予提取。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已支付房租总金额(新乡市区每套房每月最高提取额度800元,县(市)区450元)。

(2)合租房按每人实际支出额提取,总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已支付房租总金额。

全额提取:

新乡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 退休的;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有以上情形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时间间隔为5年(除购买一手房)。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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