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乐山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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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微企业“战疫贷”贴息及奖补资金,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关于下达2020年小微企业“战疫贷”贴息及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金〔2020〕36号)分配下达,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战疫贷”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金〔2020〕9号)及乐山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乐山市经济信息化局、乐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乐山市商务局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乐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战疫贷”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市财政金〔2020〕20号)规定。 

补助对象:需要重点支持的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重点支持范围的工业、农业以及服务业的小微企业。

补助标准:

再贷款省级政策奖补和贴息按川财金〔2020〕9号执行,由地方法人银行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申报(未设县级分支机构的向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申报),县级人行分支机构会同县级财政审核汇总后报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会同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人行成都分行审核,人行成都分行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再贷款市级政策按年化0.55%给予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贴息。

市县财政根据省财政厅拨付再贷款、转贷款业务补助和贴息资金以及担保业务补助资金匹配市县财政资金,一并拨付地方法人银行和担保机构,地方法人银行相应冲减企业应付利息。市、县财政按“一月一结”的方式受理和审核拨付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县财政承担部分按照市级25%、县级75%比例分担。

乐山将建重点小微工业企业动态培育库 力争2020年规模工业企业逾千

从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乐山市小微工业企业成长培育计划》(下简称《计划》)中获悉,乐山计划建立重点小微工业企业动态培育库,并在企业管理、资金支持、融资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小微工业企业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助推成长入规,力争2020年规模工业企业数达1000户以上。

乐山将建重点小微工业企业动态培育库 主营收入500万以上企业或将入库

《计划》指出,乐山将建立重点小微工业企业动态培育库,从2014年起,每年选择不少于100户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微工业企业入库。实施重点培育扶持,加大对重点小微工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优先为重点小微工业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优质的服务。根据重点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金融机构发放小微工业企业贷款年同比增长超15% 每超过1亿奖5万元

《计划》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注资、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力度,创新抵(质)押方式,扩大担保机构对小微工业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可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对市国有担保公司进行增资和补贴,鼓励免收保证金、降低小微工业企业担保收费。对产品有市场、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小微工业企业,经境内规上企业信用担保,可由国有担保公司为其进行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融资。 

同时,对引进第三方机构实行财务托管的小微工业企业,各金融机构优先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工业企业贷款,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微工业企业贷款年同比增长超15%的,每超过1亿元给予5万元的奖励。 

小微工业企业新投资项目有奖 “入园”企业将得补助

政府鼓励新上项目。对小微工业企业新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根据投资额大小给予5?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好、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大小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入驻园区和创业孵化园,对搬迁入园小微工业企业视固定投资规模大小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搬迁补助。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厂房层数与容量,提高土地容积率不再征收土地价款。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企业将入规 给予连续3年奖励

《计划》指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的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及时组织企业申报入规。给予新入规企业连续3年奖励,入规当年给予一次性7万元的入规奖励,对入规后继续保持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视其对财政贡献大小,再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连续执行3年。 

推进小微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力争2020年规模工业企业逾千户

据了解,此《计划》由市经信委制定,有效期为2014年?2017年。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小微工业企业加快发展为中心,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专、精、特、新”发展为主线,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助推成长入规,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计划》既定了目标任务,要求2014年?2016年,每年分别新增入规企业50户、60户、70户以上,至2016年规模工业企业数达700户以上。2017年?2020年,每年新增入规企业平均70户以上,力争2020年规模工业企业数达1000户以上。 

2024年乐山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