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本溪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经省政府批准,2016本溪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本溪市区(含本溪高新区)由1050元调整为1320元;
(二)本溪县、桓仁县由900元调整为12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本溪市区(含本溪高新区)由9.8元调整为13元;
(二)本溪县、桓仁县由8.6元调整为10.8元。
此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本溪市人民政府
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