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护照办理材料流程新政策,办理地点电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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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首次办理、补换发证件除符合法定代办条件的人员以外,均须本人亲自办理。

省外户籍办理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①截至申请日,已在贵阳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

②在贵阳市高校在读的学生。

③贵阳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④持有贵阳市居住证的就业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本省居民出入境证件的办理:

①所需资料: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一张及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办理。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

②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陪同申请。户口簿上不能明显显示监护关系的,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

③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外省居民出入境证件的办理:

①截至申请日,已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前往市局办理。

②在本市高校在读的学生,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高校提供的在学证明原件前往市局办理。

③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持本市户籍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护照加急:

旅游不能办理加急。公民申请出国(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经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后,可急事急办:

1、公民因出国(境)治病的,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奔丧的,提交境外亲友的死亡证明;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交被探望人的疾病证明。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提交学校入学通知书。

3、应邀赴台湾的,提交国台办“赴台批件”。

4、公派留学的,提交公派留学通知书。

5、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提交前往国入境许可证原件或签证。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5、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换、补发证件:9个工作日(省内居民),30个工作日(省外居民)

再次签注:3个工作日(自助受理机2个工作小时)

办理费用:

普通护照160元/本;加注20元/项;补办护照160元/本

贵阳护照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一、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受理贵州省内户籍居民的出入境证件申请以及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居民的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

机构地址:观山湖区诚信路金诚街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851-87987174,8798728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花溪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贵州省内户籍居民的出境申请,但单独申请港澳台签注除外;

机构地址:花溪区洛平新区政法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851-83150677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白云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贵州省内户籍居民出境申请,但单独申请港澳台签注除外;

机构地址: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楼

联系电话:0851-8435511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四、乌当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贵州省内户籍居民的出境申请,但单独申请港澳台签注除外;

机构地址:乌当区燕子冲乌当公安分局一楼,

联系电话:0851-868485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五、南明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贵州省内户籍居民的出境申请,但单独申请港澳台签注除外;

机构地址:南明区花果园大街C区15栋2楼南明出入境,

联系电话:0851-8591911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六、经开分局出入境业务受理点

受理贵州省内户籍居民的出境申请,但单独申请港澳台签注除外;

地址:贵惠大道桐荫路12号经开区分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851-8579711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七、观山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贵州省内户籍居民的出境申请,但单独申请港澳台签注除外;

机构地址:观山湖区西南商贸城招商运营中心一楼,84396890

联系电话:0851-8439689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