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年度考核自我鉴定评语

高考志愿助手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开发区教育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教师总人数的10%(以开发区教育中心给的指标为准)。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合格: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学校书记、校长、副校长的考核,由开发区教育中心负责。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两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年度考核每年一次,在每年3月份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均不参加年度考核。

(5)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不定优秀等次。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群众评议,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量化打分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3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六、考核机构

(一)学校要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斌

副组长:戴春华

成员:胡亚军、方向、张双九

(二)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学校的考核工作。

4、审核学校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七、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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