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对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上海天宸药业有限公司,详见2014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此次收购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没有发生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损失或流失。
5、关联交易及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和《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所有知情人名单和知悉内幕信息的具体情况,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2015年监事会工作思路
201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