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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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第2页

配送时间较长,最长的配送企业达到16.51天,最短只有1.29天。三是全县抗生素、大输液采购金额占比仍然较大。分别达到53.99%、30.25%。四是部分乡镇第一层次药品采购数量占比较大。占比最高乡镇达24.4%,是全县平均占比水平的2倍左右,占比最低乡镇只有1.19%。
  (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整体进度滞后。一是投入缺乏保障。受制于村卫生室机构的性质和地方财力,村卫生室的建设发展缺乏刚性的政策支撑,无论是机构建设,还是人员经费补助,都与实际需要存在很大的差距。二是人员补充困难。乡村医生长期以来起点不高,待遇偏低,没有好的执业环境和可预期的前途,对医学毕业生没有吸引力,乡村医生队伍“青黄不接”,年龄结构严重老化。三是服务能力不强。一些乡镇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时,政策把握不准,有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果有限。四是建设存在差距。目前大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设施、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程度,均与目前的功能发挥和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经济薄弱的乡镇差距更加明显。
  (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尚未惠及到城区村(居)卫生室。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xx〕1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宿政办发〔20xx〕127号)文件规定,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政策。目前,由于青阳镇未集体提供村居卫生室业务用房的原因,导致青阳镇仅宏图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外,另外51家村卫生室尚未实施乡村“六统一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目前,青阳镇政府提供3家村卫生室,正在装修阶段。青阳城区“1+2”工程推进缓慢。
*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管理机制。要充分认识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的实施;发改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抓好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财政部门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资金的筹集和监管,要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按月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和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报酬,足额保证基本药物采购周转金;人社部门要合理核定村卫生室人员、编制,逐年提高工资待遇和补助标准,并负责对接基本药物医保相关补偿政策;审计部门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资金审计;物价部门负责制定一般诊疗费标准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抽验工作;青阳镇政府负责城区村(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免费提供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确保城区尽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机制。一是严格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结算程序。不断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确保药品采购科学、严谨、规范、及时,争取每个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采购周转金达到3万元,确保药品采购款及时拨付,提高配送积极性。二是加强基本药物配送考核评价。强化对药品供货企业的考核评价,严格积分考核制度,对在采购配送过程中违反积分考核14项规定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并将考核情况上报省卫生厅,按照有关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要求统一处理。三是建立药品调剂保障制度。乡镇卫生院应库存临床常用、用量较大、替代性不强、临床必须的急救药品,满足村卫生室的临时采购需求。同时,建立村卫生室间的药品调剂制度。四是提升基本药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指导村卫生室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经常开展药品供应预警分析,保障村卫生室药品的有效供应。
  (三)进一步净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环境。一是狠抓非法行医整治。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的力度,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哨点工作制度,县卫生局与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分别签订打击非法医责任状,以村(居)、小区为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保持对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狠抓基本药物线下采购行为监管。发现村医非法行医以及村卫生室线下采购药品坚决追究所在乡镇卫生院院长的责任,对非法行医、线下采购遏制形式好的乡镇要对卫生院院长给予奖励。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高度重视“1+2”工程宣传,充分发挥政策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一是强化宣传的意识。加强“1+2”工程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广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新农合结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等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增强社会的认同感。二是注重宣传的效果。认真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和新农合报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服务过程、开展健康教育等服务形式和宣传阵地,用通俗的语言加强对“1+2”工程的宣传。三是增强宣传针对性。突出重点,将村支书、村主任、会计、村民小组长等作为宣传重点人群,要让他们详细知道“1+2”工程有关政策,利用他们的力量去影响更多的人。
  (五)进一步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一是规划布局到位。按照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和乡村整体规划的要求规划好村卫生室,满足群众对医疗服务便利可及性要求。二是房屋建设到位。按照《宿迁市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满足村卫生室日常工作需要以及群众的就医服务需求。三是标牌标识到位。按照规定统一命名村卫生室,使用统一的宣传栏、公示栏、标识标牌制作规格和标准(辅助)色。四是设备安装到位。要按照标准的要求配齐配足村卫生室设施、设备,规范建立村一级涵盖新农合结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的卫生信息化系统。五是公示承诺到位。对村卫生室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基药目录、投诉电话等,统一内容制作,固定位置上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一是提升服务功能,全面对接落实国家和省要求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起更多的疾病门诊、公共卫生以及康复、计生等服务任务。二是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在巩固“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建设,增强村卫生室运行活力。三是提升人员素质。加强乡、村两级人员业务培训,适时引进中专以上医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四是提升收入待遇。及时足额兑现乡村医生“三项补助”,并动态提高补助标准和比例。在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建立乡村医生工伤保险、医疗事故责任险。
  (七)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全覆盖工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最终目标是惠及城乡居民。我县城区人口近30万人,占社会人口29%,城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对居住在城区广大群众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当前基本药物制度一定程度上的缺失和最大的社会不公平。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推动实施青阳镇城区一体化管理,尽早实现乡村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六统一”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让城区广大干部群众均能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真正实惠。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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