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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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

*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地改进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绍兴市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落实

按照领导班子“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将15项工作任务和66条实施意见分别分解到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明确了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按“三书两报告”制度要求,向局领导和各处室(单位)印发了《责任分工报告书》和《牵头任务函告书》,每半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举行会议,听取汇报和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根据《浙江省国税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促使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创先争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二、廉政教育不断深入

抓好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局及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下发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组织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和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的学习,保证节日期间不出廉政问题。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纪检组长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分三期举办“税务渎职犯罪的预防及自我保护”法制培训班。开展了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活动,并组织参加了全员廉政知识考试,全市系统共124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考试,平均得分95.26分。通过部门学习、个人业余自学、进行大讨论等方式,围绕“经典文献、重要讲话和党纪条规”三方面内容进行学习,深入开展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每月两次和逢节假日,向市局本级全体干部职工及县(市)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全年已累计发送廉政短信近7000条。通过内网廉政短信平台发布廉政格言,做好国税廉政栏目的更新工作,强化网上宣传教育和舆论向导,构筑起有效的反腐倡廉网上教育平台,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建设工作,全市系统共有7个单位获“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称号,其中省级示范点2个。

三、监督制约力度不断加大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利用任职谈话,任期谈话,诫勉谈话以及述职述廉等方式,认真执行“三谈两述”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抓好《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市局党组制订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国税系统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和监督的通知》,加强对因私出国(境)管理督,并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检查,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全市系统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对税务人员下户工作要求进行登记审批,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文书并收回回执备查,对纳税人进行电话回访,实现对税务人员下户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组织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并进行网上公示。据统计,*年全市系统共对109人次的科股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廉政谈话。3月份全市系统1278名干部职工通过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按时填写了*年度个人廉政档案。

规范“两权”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省局党组关于加强“两权”监督制约的七个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根据省局安排,开展执法监察自查及对部分县(市)局的重点检查。继续做好执法监察子系统的运行工作,实现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全市系统执法监察子系统共发现疑点83条,都按规定处理完毕。

开展全市重点内审。分别在6月中下旬和12月下旬,对全市系统组织了两次全面内审,通过内审消除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分别对稽查已结案卷质量、久拖未决案件原因、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及工作规程执行情况、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审核,并针对2次内审情况,下发9份内审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四、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28条办法”、市委 “26条办法”和省局党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市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并开展了自查自纠,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深入开展纠风工作。针对*年度市“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以及市“百个重点岗位民主评议”活动反馈的结果,对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下发整改通知,及时整改落实。按照省局部署,深化国税机关与涉税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国税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关系。

强化机关效能监察。继续加强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春节和国庆前夕,组织部分兼职监察员、市局直属单位监察室负责人对全市系统进行行风效能暗访,对发现的5个方面主要现象进行了通报,共下发整改建议书10份,对直接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6月上旬和10月下旬分别组织市局行风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全市系统进行行风效能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作了现场反馈并由相关单位调查整改处理。全系统自行组织效能监察后共责任追究147人次,经济惩戒72840元。

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

实行每半年一次的定期分析制度,及时研究风险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等内部制度进行整理修改,对《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程》等工作规程进行重新修订。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信息管理的电子化,协助省局开发廉政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拟定系统开发方案供省局参考。

六、信访案件管理不断规范

做好《浙江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程》的执行工作。收到的各类纪检监察信访件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及时上报重要案情线索,按照省局要求,对以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深入剖析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件,并对发生的一起重大案件进行了全系统通报,将惩治成果转化为预防成果。认真开展“一案双查”,一位干部受到记大过处分。

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对纪检监察干部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目前全市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达38人,占干部人数的比例为2.98%。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在全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做到“七个一律”,远离“酒局”、“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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