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分局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方案

高考志愿助手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正风肃纪成果,切实改进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达川区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达川委办发【2015】55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达川委办发【2015】99号),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问责、问效为抓手,严厉问责“不作为”,严肃惩治“乱作为”,严格查处“慢作为”,消除“中梗阻”、“生冷横”、“庸懒散”,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强宗旨、转作风,革“庸”为“能”,变“懒”为“勤”,除“混”为“为”,积极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城管队伍,为做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对象

全局所有干部职工。

三、整治目标和内容

通过重点整治“三不作为”、“三慢作为”、“三乱作为”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六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善于管理、敢于执法,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心系百姓、执法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单位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一)阳奉阴违不作为。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热衷于做样子、搞形式;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二)推诿扯皮不作为。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不支持、不配合;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解释说明;在面对群众诉求或社会矛盾较突出的问题时,推卸责任,相互推脱,导致事情久拖不决;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不及时。

(三)监管缺失不作为。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事项放任不管、不依法管理或监管不力;对各类风险点防范不到位,处置不力。

(四)纪律松懈慢作为。工作纪律松驰,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娱乐、上网聊天购物炒股、工作日午间饮酒;作风散漫,精神不振,效率低下,业务不精,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对工作消极懈怠。

(五)精神萎靡慢作为。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标准不高;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存在“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难办”或“中梗阻”问题。

(六)效能低下慢作为。服务意识淡薄,不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敷衍应付或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七)行为失范乱作为。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意识不严,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

(八)不守规矩乱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在执法过程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

(九)以权谋私乱作为。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消费;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集中教育,认真查摆(8月31日到9月10日)。

1.集中教育动员。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组织局干部职工认真*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针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2.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查找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投诉,整理收集的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严问责(9月11日至10月10日)

1.坚持边查边改。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专题整治活动中查摆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问题轻重缓急,提出整改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做到可操作、易落实、好检查。整改方案要以任务台账的形式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并在单位公布,做到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股室、中队和个人,加强督促,责令限期整改。积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案(事)件,进行公开曝光。

3.组织集中评议。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评议,进一步收集机关内部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表现并及时进行整改。

4.明察暗访。局领导小组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全过程。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围绕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包洪波同志任组长,黎平、欧频、孙强、张燕华为副组长,分局各股室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欧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并将此次活动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机关管理、业务工作等同安排、同落实。

(二)强化问责。对在此次整改活动中不负责任,搞形式走过场,存在问题应改未改、应查未查,组织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及违纪违法,特别是整改期间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

(三)认真整改。要广泛深入地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排查,面对面地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和症结,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到立行立改,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由于受客观因素制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

(四)综合施治。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学习讨论,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使专项治理更加贴近工作实际,确保治理实效。要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措施,建立健全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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