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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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心得体会(一)

精准扶贫,可以说是在扶贫开发史上最为重大的理论创新,是打好未来5年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下面就抓好精准扶贫应该重视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一、关于统一思想认识问题

认识的深度,决定着行动的力度。做好精准扶贫工作,首要的问题,还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精准扶贫的根本方向。

(一)正确判断扶贫形势

一是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指出,“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可以说这是对我国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形势定下的总基调。李鸿忠书记在十堰会议上强调,现在到2020年只剩下五年多时间,我省还有590万贫困群众,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任务重、时间紧。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扶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规划,建立军事化管理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扶贫责任,加大精准施策力度,以精准扶贫的实际行动、精准脱贫的实际成效,确保我省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路上我省走在中部省份的前列。这是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形势的正确判断、明确的总基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定下了总基调,各地在理论研究、目标确定、政策制定、决策参谋、政策落实等方面,尤其是在抓以脱贫销号的精准扶贫工作上,都要围绕这个总基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

二是防止盲目乐观倾向。贵州会议之后,各地党委政府纷纷制定了精准脱贫时间表,绘制了扶贫攻坚作战图,层层签订了军令状,明确了各县市、乡镇、村“摘帽”、“出列”的具体时间明细表和贫困户销号年度任务。对于扶贫事业,这是非常值得庆贺的事,但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盲目乐观的倾向,避免“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现象。有些县市表态,可以提前完成任务,这是有可能的。然而,有的领导信心满满的讲,扶贫、低保两线合一后,明年就可以宣布脱贫销号,这就很难令人信服了。扶贫、低保两线合一,只是解决了少数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兜底问题,并没有解决贫困人口的“两不愁、四保障”问题,也没有解决贫困地方“一高于、一接近、一扭转”问题,又如何能够做到脱贫销号。不可否认,有些县市总体上的确较富裕,但也存在有的离城三公里,但相差三十年的问题。大家在“三万”活动中会不难发现一个问题,就是离马路五百米的地方,或者只要是马路上看不到的,都有很穷很穷的,两极化较为严重。如果我们盲目乐观,就可能无所作为,等着到期自然脱贫,到期自然销号,那是很危险的,到时候是无法向中央、向省委省政府交待的。

三是防止盲目悲观倾向。特别是我们从事扶贫工作的同志,看到扶贫搞了几十年,但有些贫困乡村山河依旧,扶贫开发缺钱、缺项目、缺资金、缺人才,困难重重,而上面要求又多又高,真是悲从心中来。这种悲观的顾虑,应该尽量打消。从当前的大势来看,各级领导对扶贫开发工作真的是前所未有的重视,扶贫开发事业的春天真的来了。有的同志还讲,是扶贫开发事业的夏天来了,就是“八七扶贫攻坚”期间,也没有今天这么重视。扶贫系统的很多同志对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精准扶贫的认识程度还没有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鸿忠书记用了“四个不是”的否定语,深刻地阐述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极端重要性。鸿忠书记讲,如果解决不好贫困问题,我们就不是*,就不是共产党,就不是人民的政府,就不是全面小康社会。我想补充一条的是,如果解决不好贫困问题,就不是真正的扶贫干部。我们要相信,有着*、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我们一定能够如期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

(二)坚决纠正习惯偏差

当前,我省还有不少地方对精准扶贫重大意义的认识不够到位,办法不多,招数不实,效果也不明显。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习惯性偏差问题,必须坚决纠正,尽快纠正,否则,精准扶贫只会是一句空话。

一是习惯于搞“高大上”项目。对精准扶贫理解不透、认识不深,导致扶贫政策措施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户。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搞精准扶贫难以显现政绩,存在可搞可不搞的想法,认为只要把地方经济搞上去了,依靠“涓滴”效应,贫困村的发展和贫困户的脱贫问题也就自然而然解决了,往往把主要精力和投入放在大项目和财源建设上。县级干部希望搞工业项目和财源建设;乡村干部希望搞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条件好的家庭希望搞不分贫富共享扶贫资金的项目;贫困家庭迫切希望提高素质和发展产业。一些干部习惯以“大多数群众要求”的名义反映他们个人的意愿,结果就是在贫困人口缺少话语权的情况下,导致“帮人掏了穷人的腰包”。

二是习惯于搞“粗放型”管理。精准扶贫项目涉及到千家万户,程序复杂,工作繁琐,需要做大量思想政治工作和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量非常大。再加上现有到户项目成功率低,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搞精准扶贫是对相关部门权力和利益的剥夺,是一种自我加压。基层干部普遍认为搞精准扶贫吃力不讨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畏难情绪。一些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贫困户的扶持,依然停留在一般的如春节“送温暖”的形式上,忽视了对贫困户的项目支持和能力建设。再者,扶贫系统编制设置没有到乡镇,使得实施精准扶贫关键的管理层出现了“空挡”。一些人员还没有从项目管理的固定范式中解脱出来,习惯于将项目分出去,不知道项目应当监管什么、如何监管,对乡村实施项目处于放任状态,这样一来,项目资金出问题就难以避免。

三是习惯于搞“普惠性”扶持。初步调查显示,近几年纳入整村推进的贫困村,最为贫困的贫困村只有近4成,大多数最贫困的村没有被纳入扶持范围,也就是说,整村推进政策偏离了目标。而通过扶贫审计之后,大量的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用不出去,与贫困地区企业贷款难、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严重缺乏形成强大的反差。扶贫搬迁、雨露计划、互助资金、小额贷款扶贫贴息等到户项目主要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设置,而一些地方却在执行时放宽了条件,将一些非贫困户纳入政策范畴。如果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还怎么能够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呢?

(三)始终保持旺盛斗志

一是扶贫干部担子重。对于我省这样一个贫困人口比较多、贫困面比较大、贫困程度比较深的中部省份而言,贫困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每一次到贫困地区调研,发现大家都倍感责任重于泰山,倍感任务繁重紧迫,可谓“寝食难安,食不甘味”。张昌尔副书记多次强调,不能按照经济块头配备贫困县书记。红安、大悟县就是成功案例。在房县的扶贫座谈会上,昌尔副书记又强调,贫困乡、贫困村的书记也要配很配强。扶贫系统的干部又何尝不是这样,有为才有位,你不作为,或能力恐慌,或一件事情没办好,让领导不满意,位子就很危险了。特别是一把手,关键的少数,少数的关键,责任更加重大。鸿忠书记讲,扶贫办是一个综合协调部门,担子重,责任大。样样事情都要组织、协调,如果做不好,只能换人。别看扶贫办是个人不多的小单位,也可能要配很配强领导干部。

二是大展宏图正当时。指出:“现在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五、六年时间了,时不我待,扶贫开发要增强紧迫感,真抓实干,不能光喊口号,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不行。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各地都要在这几个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由此可见,今后五年,将是我们扶贫干部大展宏图的五年。如何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如何做到“三个更加”、“六个精准”?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和把握精准扶贫的深刻内涵,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反“四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在“精准”二字上做文章,不断创新方式,加大力度,群策群力,艰苦拼搏,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和要求,全面夺取扶贫攻坚的新胜利。

三是心底无私天地宽。讲:“我非常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扶贫款项被截留和挪作他用。”*总理讲:“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 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对出现的问题要毫不手软、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国家审计署也把对扶贫资金的抽查审计变为每年一度的全面审计,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省人民检察院已对全省行动作了安排部署,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好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和其它违纪、违规、违法的问题发生。如果有人感到不踏实的话,要尽快自查自纠。中央对十八大、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仍然违法犯纪的,将严惩不贷、从重处理。*、总理讲话之后,扶贫资金项目出了问题,也将会严惩不贷、从重处理。我们一定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正所谓无私无畏,只要一心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对扶贫资金项目的审计检查和专项行动,永远都是持欢迎态度的。

二、关于锁定对象与销号问题

思想认识解决以后,接下来的行动,就是要认真识别贫困对象,把真正的穷人纳入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口剔除去,锁定扶贫对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限期销号,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一)必须坚持精准识别

一是“一号工程”功不可没。以来,我省把精准识别作为扶贫开发的“一号工程”,按照“县为单位、控制规模”的要求,将贫困村、贫困户规模逐级进行分解。各地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通过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规划、信息采集、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登程序,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状况,完成了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总体上看,这次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应该说是我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史上最为认真、最为科学、最为有效的一次浩大工程,基本上把590万贫困人口都识别完毕,成效十分明显。

二是存在问题不可忽视。在当前精准扶贫的形势下,一些地方在运用这些数据时感到有些信心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党政领导重视不够,工作经费安排缺乏,主要靠扶贫系统的同志单打独斗,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出现不少问题。如有的县市确定贫困村时,局限于省定的贫困乡镇内的村,造成最为贫困的村未被列上贫困村;有的县市担心贫困村外的贫困人口无资金扶持,使得一些本该列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未被纳入扶持范围。

三是动态管理势在必行。贫困村、贫困户能不能调整?我认为要实事求是,必须按照标准、条件、步骤、程序进行核查。贵州省的有“四看”,我省有的地方是“五看”、“六看”。这次在十堰会议现场看到的贫困户实行“一户一档”,非常值得各地学习。贫困户“一户一档”的档案中,包括贫困户人口状况与精准脱贫明白卡、贫困户自评申报书、群众互评记录、精准扶贫“五评”审核表、贫困户脱贫方案、干部帮扶承诺书、结对普访记录表、干部入户走访照片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在农村智慧网上一目了然的看到,如此不仅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搞得清楚,而且对精准脱贫也是一种保障。

当前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亲自部署,正在组织各方力量,对这些数据进行核查确认。这是做好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还没有安排建档立卡数据信息核实的县市应该抓紧汇报,安排部署;正在进行核实的县市,也要抓紧时间,确保如期完成。

(二)必须坚持精准扶贫

一是要坚持瞄准穷人。以来,我们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要求,建立覆盖了全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该系统包含了贫困状况监测,致贫原因分析,因户施策分析,扶贫资金、项目、政策到户统计等大量信息内容。这些情况不应该只是统计员的信息统计工作,更应该是各级扶贫系统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出台政策的重要依据。必须充分的依靠它、研究它、利用它,而最为重要的是,要通过信息系统让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到具体的贫困村、贫困户。不过,从现实的情况,效果并不理想,有的地方还十分让人堪忧。有的县市,要么对贫困户扶持的补助不公示,要么对贫困户、非贫困户均进行相关补助。有的同志讲,省里不了解地方的实际情况,不了解群众的攀比心理,十分担心在精准扶贫中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关于这个,一定要宣传清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当然,有的地方,采取普惠制加特惠制的办法,也是很不错的。对一般群众采取用非扶贫资金来扶持,对贫困人口再加上用扶贫资金来叠加,可以减少群众的怨气,得到群众的理解。这样做要有前提,那就是必须精准识别,群众公认。

二是要坚持精准发力。从我省贫困人口分布上看,大的概念是,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占比60%,非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占比40%;贫困县与非贫困县的贫困村各占比50%左右;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占比40%,贫困村之外的贫困人口占比60%。对此,我们不仅要对贫困县的贫困村,采取极贫重扶的办法,对非贫困县的贫困村和贫困村之外的贫困人口,也要按照有贫必扶的原则予以扶持。如果只是扶持了贫困县的贫困村,那只是扶持了占总贫困人口20%的穷人,是不可能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的。

三是要坚持分类施策。从我省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上看,建档立卡的191?5万贫困户中,有122?8万户(占比64?14%)贫困户因病致贫,50?5万户(占比26?83%)缺资金,35?6万户(占比18?57%)贫困户缺技术,28?2万户(占比14?74%)缺劳动力,19?7万户(占比10?29%)因残致贫,16?7万户(占比8?71%)因学致贫,11?8万户(占比6?16%)自身发展能力不足,9?1万户(占比4?77%)交通条件落后,9万户(占比4?72%)因灾致贫,5?9万户(占比3?08%)缺土地,3?2万户(占比1?66%)缺水,还有14?1万户(占比7?38%)因其他原因致贫。对此,我们要因户施策,有针对性的开展N个一批扶持工作,实行分类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330万贫困户实行开发脱贫,对40万18岁以下的贫困人口实行扶智脱贫,通过实现扶贫搬迁安置脱贫解决90万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通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对220万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保障兜底。

(三)必须坚持精准脱贫

现在大家非常关心脱贫的问题,特别是那些拟定在明年整体脱贫的县市,更加关心这项工作的一些政策和要求。上月底,省委、省政府刚刚出台了精准脱贫的文件,明确提出了我省精准脱贫的总目标是:到2019年底以前,全省59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7个贫困县全部退出。

一是脱贫标准要量力而行。目前,很多人十分关心脱贫标准问题。这个问题,中央层面正在抓紧研究,可能要出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当然也可以制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应该低于中央的标准。关于贫困人口的脱贫的收入标准,估计到2020年最低不应该低于4000元。我省提出,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在具体量化指标上,我们也曾提出了力争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以上的初步设想。一些同志认为这个标准太高,很难完成。他们提出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50%,就应该算脱贫。对此,省级层面取消了这个指标,也包括其他一些量化指标。各地在研究制定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具体脱贫标准的问题上,也要量力而行,既要做到上接天线,又要做到下接地气。在贫困村的脱贫标准问题上,只提出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要求,对集体经济收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只有定性的要求,而在贫困县的脱贫标准上,也重点强调了贫困人口、贫困村的脱贫问题,对其他的要求也基本上处于定性层面。各地在制定本地具体量化标准时,也应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二是脱贫销号要严格程序。省里文件规定,贫困户的脱贫程序,要严格遵循脱贫初选、逐级核查、脱贫销号三个步骤。包括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按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逐户评估脱贫情况,省、市州、县乡三次抽样核查,本村内公示,省市县媒体公告,贫困人口数据更新和脱贫销号等,程序严格、要求公开透明。同样,贫困村、贫困县都有严格的脱贫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文件还要求,对提前脱贫的贫困县,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嘉奖,并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于未能如期脱贫的贫困县,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有关评先资格。各市州县市也可以参照此类做法,对率先脱贫的贫困乡、贫困村予以奖励。一定要防止“拔苗助长”式的脱贫,在脱贫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表优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如果因此影响了“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任务的进程,那后果将更加不堪设想。

三是脱贫之后要巩固提高。据了解,国家重点贫困县郧阳区即原来的郧县,国家每年给予的各项财政补助高达23亿元左右,县改区后,扶持政策是否不变?在得到国务院扶贫办明确支持意见后,才开始启动县改区方案。省里明确规定,对销号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政策支持力度不减。我认为,脱贫销号,应该是在建档立卡数据库里,对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标识,而不是将脱贫的人口踢出建档立卡数据库之外。为什么?因为省里已经建立扶贫对象精准脱贫激励机制,对提前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扶上马、送一程”,到2020年前,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对口帮扶单位不撤。也就是说,今年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如果年底脱贫了的话,明后年仍然可以享受贷款贴息、搬迁补助等政策支持。贫困县和贫困村的扶持力度也不会减少。

三、关于扶贫项目安排精准问题

扶贫项目安排精准,是落实提出的“六个精准”的重要一环,是我们扶贫部门从事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重要保证。项目安排精准,除了要求扶贫项目的安排,直接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外,还要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别,加强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措施手段,提高项目安排的精准度。鸿忠书记在十堰会议上讲,各地各部门,在安排任何工作、任何项目时,都要考虑是否有利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贫困村整村推进重在倒排工期

按照要求,到2019年,全省4821个贫困村,包括这些贫困村的贫困人口,都必须脱贫销号出列。但从目前的进度来看,行动相对迟缓。29个贫困县的2353个贫困村,实施了489个,而且当年难以达到脱贫销号出列要求,照此进度,贫困县的贫困村脱贫销号任务就很难完成。据了解,非贫困县的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进展更慢,投入力度也更小。虽然贫困程度相对较轻,但由于资金相对不足,压力更大。建议各地根据党委政府安排计划,倒排工期,确保贫困村如期脱贫。

一是要提速贫困村整村推进进程。要对照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尽快调整整村推进贫困村项目实施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在各地明确的脱贫时间节点完成贫困村脱贫任务,并按照程序,逐级审查、脱贫销号。有的县领导讲,要把本县所有的村,包括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都开展整村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一并解决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面貌和贫困人口脱贫销号问题,比如说竹溪县,计划将所有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同步推进,到2018年所有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要销号出列,这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国务院扶贫办把旅游扶贫作为一个重要抓手,并明确了我省5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试点,这些村是经过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旅游局备案的,所以各地务必在前全部启动这些村的整村推进工作。

二是要加快贫困村规划编制实施。各地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进度,按照参与式的方法,编制并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整村推进规划提出的目标,要符合精准脱贫的标准和当地的实际,要“跳起来摘桃子”,力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编制规划时,要切实对标,找准差距,缺啥补啥,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提出的建设项目一定要征求行业部门的意见,与行业部门的规划对接,确保项目可落地、能落地。

三是要加大创新资金整合机制力度。不容置疑,整村推进是我们整合资金最有效的平台之一。省里出台的《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提出了要求。怎么去落实,我们首先可以在整村推进方面去探索。我们要按照“规划是基础、精准是关键、依法是前提”的原则,大力推行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领统筹的方式,科学制定整村推进资金统筹方案,明细统筹资金来源渠道、使用平台、资金额度、内容进度、责任单位等,做到内容具体明确、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切忌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让贫困村背上沉重的债务;在声势浩大的脱贫洪流中,让贫困村被脱贫。当然,整合资金要按照文件要求去整合,不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特别是扶贫资金,一定要瞄准扶贫对象。

今年上半年,省里组织人员赴河南省兰考县学习考察扶贫项目资金权力下放的经验做法,形成了《走向精准最为深刻的变革??兰考纵深推进打通扶贫资金项目“最后一公里”管理改革的调查与思考》一文,并印发各市州县扶贫办。河南兰考经验的核心就是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村级决策实施、乡镇统筹审批、县级监管备案”。这样做,扶贫资金到位更快,扶贫项目更接地气,老百姓更欢迎,基层干部更有积极性。我们学习借鉴兰考经验,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权力下放和资金整合工作。

(二)扶贫搬迁项目重在抓住机遇

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安置脱贫一批的重要内容。目前,这项工作,明确由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负责,有关的支持政策、顶层设计正在协商落实中,我们应当抓住机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是积极争取搬迁政策支持。在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人口实施扶贫搬迁中,总的来讲,将会实行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来推进,对现有各类搬迁政策进行叠加整合,按照差异化扶持的办法,提高补助标准,积极探索易地开发、公租房安置、基地安置等模式,对贫困户在城镇落户就业给予政策支持。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将集中用于贫困户,加大扶贫搬迁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翻番,在扶贫搬迁资金补贴及贷款贴息上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实现建房贷款全额贴息,实现应搬尽搬、应补尽补、应贴尽贴。对此,全省各地,包括未有搬迁计划的县市,必须重新摸清有搬迁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和建房规模,抓紧编制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扶贫搬迁政策的支持。要牢固树立规划先行,杜绝“不在未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未经设计的房子”。房子的大小规模要控制,要实事求是,不能建设超出贫困户自身能力的房子,尽量减少建房成本,防止因建房而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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