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心得体会(二)
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治国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现在我们有的地方多多少少仍然存在执法必严,违法不究得现象。还存在有些人依仗权势无视法律,称霸一方。这都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善,让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所以在新的世纪,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民利益的现代行政执政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救济渠道畅通、问责监督有力的政府工作机制。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制化无疑使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机关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发展中国的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干部带头守法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我们的工作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人民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我们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代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制头脑”。我们的一切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制政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由政府机关执行的,严格政府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公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部分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徇私枉法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民生工作这几年有了大的改善,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很大关系,以前出现的违规的事件都是群众举报,我们及时处理并加以改正,以后有了知法、守法的广大群众做监督,和我们政府公开、透明的办事方法相结合,民生工作会更加的完美。
人民群众是法制中国建设的主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