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项机制学习心得体会
“三项机制”体现的是方向性、思路性、指导性,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形成更具特色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三项机制学习心得体会一
陕西省委制定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试行)办法引起全省各地党政干部的关注和热议。大家认为三项机制出台及时,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努力激发干事创业的新活力,确保省委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彭汉生是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农技站的副站长,今年54岁的他常常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干起工作开始追求四平八稳。这两天,学习了省委制定的“三项机制”,老彭觉得得年轻时的干事激情又被点燃了。
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农技站副站长彭汉生:“拿我们的话说,你老都老了,踏踏实实的。实际上说内心话,我还是想干点事,要不你就给人家让位子,让有能力的上,让年轻人上。你干不好,你不吃凉粉就让板凳,或许别人干的比你还好。”
在商洛市洛南县石坡镇周湾村,党支部书记张翠霞正在农田里查看油用牡丹的长势。近年来,她带领村民成立了合作社,将大伙的年人均收入提高到了近万元。上个月,县里本着“能者上”的原则,张翠霞被提拔为副镇长人选。
商洛市洛南县石坡镇周湾村村支部书记张翠霞:“省上出台了“三个机制”,对基层干部就是很大的鼓励,把工作干好了,就有了个人施展才能的平台和机会;不干实事混日子,你的官也当不成。”
商洛市洛南县委书记璩泽涛:“干部激励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以问题为导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旨在通过考核把干部的工作激情调动起来,心无旁骛抓发展。”
延安市组织部副部长薛耀军今天一大早来到办公室加班,研究省委制定的三项机制(试行)办法。他说,组织部门作为机制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延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薛耀军:“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的是压力不足的问题,让这些不作为,懒政的人让出位置,受到惩戒。这个三项机制的出台,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考核办的工作人员今天对重点项目进行二季度考核。这次考核结合了省委制定的三项机制,把工作推进的实际效果作为最主要的内容。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城建二局副局长丁志伟:“现在的容错机制,就说你只要有利于项目建设,有利于开发建设,你都可以大胆去闯,这个情况下以后实际上就鼓励我们更加努力大胆地去做这些事。”
为了把三项机制落到实处,省发改委工作人员这两天正在研究“三项机制”的贯彻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办法。
省发改委人事处处长黄海楠:“让发改委的干部在改革创新和体制建设方面能够大胆的先行先试,让发改委的干部能够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方面大胆的去履职,真正让三项机制落地生根。”
省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迎军:“三项机制的出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确实非常大的情况下给我们干部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我们干部就要敢于涉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
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刚:“(三项机制)促使我们把握底线,也能放开手脚。特别是我们陕西,还面临着扶贫攻坚的艰巨任务,那么按部就班,循规蹈矩,我们的扶贫攻坚,进展肯定是很缓慢的,这时候就需要我们一些特殊的政策,激励和宽容失败,使我们干部群众创造力充分释放出来。”
三项机制学习心得体会二
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干部这一决定性因素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组织部门作为“三项机制”的重要执行者和推动者,必须坚决按照市委要求,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当前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带头“学机制、建机制、用机制”,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发挥效力,为奋力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带头学好机制,努力走在前列。“三项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着力破解当前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对党建制度改革的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再完善。我们要带头学习理解,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要把握关联性。无论是鼓励激励,还是容错纠错,或是能上能下,核心要义都在于激励,最终目的都在于激发干部的新动能新活力,基本原则都在于从严管理与关爱干部的统一。“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要把握侧重点。鼓励激励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内在动力不足“不想为”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容错纠错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能上能下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外在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要把握新规定。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有荣誉、物质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的鲜明导向。容错纠错机制着眼于弘扬敢为人先、宽容失误的创新精神,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能上能下机制着眼于畅通干部“下”的渠道,明确“下”的环节和程序,确保干部“下”成为常态,强化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
二、带头建好机制,确保务实管用。“三项机制”体现的是方向性、思路性、指导性,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形成更具特色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按照市委要求,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和配合责任,抓紧研究制定体现省委精神、符合商洛实际的具体操作文件,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要把握好三个统一:一是严格管理和关爱干部的统一,既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又尽可能地爱护和激励干部,更好地体现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二是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的统一,既要树导向、定目标,让干部跟着事业走,带着目标和压力“赶路”,更要有细化量化的硬指标,制定激励的明规矩,设立明晰的容错边界,划出“下”的硬杠杠,让干部无论“上”或是“下”都心服口服。三是于法周延和于事简便的统一,既与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搞好衔接、上下配套,又抓住要害、简化程序,做到明确具体、务实管用。
三、带头用好机制,发挥制度效力。要让“三项机制”生威发力,关键在于积极运用、付诸实践,要把“三项机制”融入干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分析研判办法,使之真正成为激励干部、约束干部的有力手段。要用好鼓励激励机制,认真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等领域工作,通过有效激励,让干部有奔头、有动力。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在不突破党纪法律底线的前提下,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突出保护敢想、敢干、敢闯“三敢群体”,最大限度地为敢闯敢干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引导广大干部心情舒畅、放开手脚,谋事想事、大胆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用好能上能下机制,综合运用统计、审计、督查等措施,对干部履职尽责进行全方位检视,让庸政懒政怠政的干部相形见绌、“下”得服气,让其受到警醒和惩戒,倒逼其他干部知止不殆、奋发有为。
三项机制学习心得体会三
“救急难”工作是国务院、民政部在社会救助方面的重大创新创制,对于有效缓解群众各类突发性、紧迫性急难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旨在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为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提供经验,打牢基础。自以来,芝罘区作为全国首批“救急难”工作试点地区积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坚持以“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为目标,形成了政府各部门高效联动以及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紧密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稳步推动“救急难”工作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得到了民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自“救急难”工作开展以来,芝罘区共受理各项救助申请1.3万余次,实施救助1.2万余次,累计发放救助金2770余万元。
一、提供三大保障,奠定托底救助的工作基础
(一)强化救助政策体系完善。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并结合芝罘区实际,先后出台了《芝罘区医疗救助办法》、《芝罘区临时救助办法》和《芝罘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等政策,在烟台市率先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各类救助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取消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将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费救助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城市居民纳入了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遭受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城市居民家庭展开全面临时救助。同时,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的,通过急难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有效的发挥急难救助“托底线”的强大功能。
(二)强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保障基层服务救助队伍充实有力,芝罘区多措并举配齐配强民政工作人员,全区13个街道现有民政工作人员54人,社区民政协管员146人,满足了日常工作运转的需要。同时,定期组织街道及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社会救助平台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服务水平。
(三)强化救助资金落实保障。完善以财政为主体、社会捐赠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保障了托底救助制度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每年区财政在足额拨付低保金的同时,还按照临时救助资金3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300万元、教育救助资金210万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区慈善总会则多方链接社会资源,设立慈善救助专项账户,每年面向社会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年接收捐款1100余万元,全部用于教育、医疗等救助,实现了救助资金的多元化保障渠道。
二、创新三项机制,确保救急救助规范运作
(一)创新“主动发现”机制,确保急难对象早发现。芝罘区依托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动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发现其困难,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建立“急难”对象绿色通道,对于因紧急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或住院就医确实有困难的群众,实行“先发救助金、后补手续”的人性化制度,大力缓解了困难群众“因贫弃医”的现象。为保障“救急难”绿色通道运转高效,芝罘区设立了100万元的“救急难”专项基金,迅速反应、专项专用,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众解燃眉之急,渡过难关。同时,芝罘区建设了“89000”民生服务中心,开通全区统一的“89000”民生服务热线,畅通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报送困难情况的渠道,多维联动,确保急难险情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
(二)创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构建救急救难大格局。在民政局设立了区级社会救助中心,在13个街道办事处及芝罘区民生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分中心,并统一悬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流程,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区级救助运作支撑支架,及时高效的接收办理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所有受理窗口均安排专职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救急难”工作,对急需接收办理的“急难”事项及时进行受理、转办。同时,当面对情况复杂覆盖多部门业务的急难救助事项时,及时、主动联合相关救助部门进行协同办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创新“多元参与”机制,汇聚解危助困新力量。一是推动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大力提高慈善救助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设立慈善救助项目,降低慈善捐赠门槛。通过“肾友中心”、“爱心复明”、“让你幸福走起来”等慈善项目,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同时,设立个人和单位冠名基金,鼓励爱心人士和企业参与救助活动。先后为3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免除手术费约123余万元,设立个人冠名基金总金额近13万元。二是推动“12349”平台参与社会救助。根据受救助人员特点,设置生活帮助和紧急救助服务“一键通”,已成功实现救助案例279例。针对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发性和广泛性的优势,培育扶持了月亮姐姐公益发展中心,注册义工4200余人,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帮扶等慈善活动,累计救助孤寡老人、孤残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16359人次,困难学生5317人次;扬帆助学公益发展中心,深入了解困难家庭在读学生的情况,5年来累计帮助750名学生;360公益爱心车社会组织队,举办义卖募集善款,为白血病患儿捐助款项和物品,筹集资金60余万,累计救助白血病患儿20余人,使帮扶对象们深切的感受到“弱势群体有人助”、“临危临难有人帮”的和谐氛围。
三、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急难救助持续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救难合力。为做好试点工作,芝罘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作为总召集人,人社、教体、卫计等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明确分工领导及联络人,落实各部门和街道人员职责,加强社会救助的协调和沟通力度,建立“救急难”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统筹指导,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的力度和准度。
(二)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力求公平公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操作的重要前提。芝罘区于2010年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研发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和集中复核财产收入信息核对的工作。同时,在推行救助对象全员长期公示的基础上,还将每年的3月和9月定为集中复核月,定期对所有救助对象进行全面评议和核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救助”、“关系救助”以及“优亲厚友”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救助制度实施,确保做到公平、公正。
(三)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阳光救助。研究建立了贯穿“救急难”工作始终的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体系。针对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力、相互推诿、办事拖拉懈怠等造成救助不及时、不到位、并导致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针对救助过程,完善了申报、调查、资金使用、纠纷查处等监督管理机制,并加大对影响较大或者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堵塞漏洞,避免骗助、错助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应救尽救,阳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