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学习《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
从报道来看,栾庆伟严重违纪违法,正是到了政府机关后,尤其是在大连高新区期间,他“权力很大”,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以下是高考志愿助手收集的《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一:
从学者教授成功“跨界”到正厅级官员,栾庆伟完成了一次“华丽转身”。他的能力曾为外人称道,他的到来曾一度被视为一股政坛清风。但可惜的是,他躺在“功劳簿”上得意忘形,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无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最终辜负了组织和人民的期待,堕入贪腐的深渊。他人生的“跨界转型”也毁于一旦。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对党反思自己,经常用准则对照自己。并以下几个方面把好防腐反腐关。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己的思想精神境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学习,放松教育,久而匀之就会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思想就会慢慢地放松警惕。贪图的思想谅可能会逐渐增长,学习对一个党员干部来说,是很重要和必要的。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可不断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淘冶人的情操,但有的人平时常以工作台忙没空等理由而不参加集中政治理认学习,这样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一个人经常不学习头脑很容易产生麻木,逐渐丧失警惕性,从而可能向犯罪迈出第一步,所以政治理论学习不能放松,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更要挤出时间自觉参加政治学习,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防腐每一道防线。
二、要端正职业道德思想,增强道德观念,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党的事业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谋好处。见利就图,见乐就享,这种人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党的形象,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能在领导岗位上任职,是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能把职位当作捞线钱的本钱。为一时的贪分化欲而毁了自己,所以一定要端正好从业道德思想,要有道德廉耻观念,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人生要淡泊名利,淡定从容对一切,在工作上要对得起党和人民。
三、要知足常乐,保持平衡心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个人的收入应足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知足者常乐,不要一味去攀比虚荣,奢华,这样会为了一时贪欲而断送了前程,连累家庭。俗话说:为人不贪一身轻。
四、要管住小节,守好自己的情操和品质。当今有些人认为吃吃喝喝不算啥,收点小礼没什么,生活作风随便一点不要太认真。这些人正是平时在小事小节上放松了自我约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很多反腐教育反面教材和反面教育片来看,许多党员干部走向犯罪道路,正是从“小恩小惠”,小节开始,慢慢放松警惕,一步一步被拖下水,最后成为阶下囚。从这些人身上为我们敲响警钟,因此,我们必须从这些反面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小节而酿成大错。用良好的心态去做好我们的工作。
正人先正己,做反腐倡廉的表率,作为党员干部如果自己都不正,如何去管好别人,去监督别人,所以要做好单位和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级各廉洁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自己的言行去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共同把廉洁从政做好。
《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二:
9月,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庆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2月,栾庆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违纪所得。7月,栾庆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要紧密结合实际,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本内涵。树立和落实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就应该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本质和目的、内涵和要求。一要坚持全面发展。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健全、科学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作为发展的总目标,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二要坚持协调发展。
努力改变目前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存在较大发展差距的现状,不仅有利于*,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三要坚持可持续发展。
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必须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最终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四要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各项事业的发展,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五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首先是要抓好经济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点也不能偏离这个中心。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矛盾和问题,才能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在树立和落实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服务。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寓于发展之中。要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使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保证作用,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进程中,平稳健康地向纵深推进。一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统筹谋划,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纪检监察工作为促进发展服务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整体工作的摆布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熟悉和把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整体思路同步考虑,把规范权力运作与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同步要求,把健全党纪建设与完善法规建设同步实施,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
二要立足于发展的大局,深入到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妨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针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轻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要害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关口前移,主动发现问题,力争把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加强监督、搞好服务。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找准反腐倡廉的切入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势,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治理、查办案件、信访处理等手段,努力消除影响发展的障碍。
三、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也是发展的目的;即是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快发展,要害在人。通过正确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握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腐倡廉工作要为发展服务,就必须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不论是在廉洁自律、纠风治乱、处理来信来访,还是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既要正确处理好教育与监督的关系,又要处理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
要坚持用党的理论教育党员干部,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用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用党的政策保护党员干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从而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大力支持干事创业的好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对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要从政治上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保护。一方面,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帮助他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另一方面,实事求是,扶正祛邪,惩恶扬善,解除他们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严厉追究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四、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本内涵,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作为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纪律保障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转变发展观念,通过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要果断惩治腐败保证发展。
《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三:
按照局教育局党组的安排,今天上午通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学习了栾庆伟案件,感受很深,对于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预防职务犯罪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一、正确履行权力观
权力观,是对权力的来源,性质、作用、监督等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根本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反映和外在体现。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力的观点,时刻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做到执行统一,言行一致,把执行与统一的权力观扎根在思想中,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
权力与责任是辩证统一的,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领导干部的职位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树立和实践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以“公生明,廉生威”为座右铭,以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为人生信条。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经常对照检查,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严格落实“约法五章”,坚持一个宗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管好“两种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住“三个地点”:管住口、不该吃请的坚决不能吃;管住手,不该拿的东西绝对不拿;管住腿,不该去的地方一定不去;做到“四自”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把握好权力观,金钱关、名利关、人情关和美色关,努力在思想上、行动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坚持诚实待人,公正处事,反对阳奉阴违;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偏三向四,不优亲厚友。树立“名节重于泰山,利益轻于鸿毛”的精神,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勤政务实,奋发工作,为党为人民的事业奉献一切,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加强教育促廉政,逢会不忘讲廉政,健全制度保廉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监督
职务犯罪作为腐败的高级或者极端形式,已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极大地损害着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廉洁的政府,正直的官员,高效的管理,无腐败的繁荣,已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和人们共同追求和奋斗的目标,采取有效的战略和对策来控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越来越成为明智的政府执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有识之士关注的重要课题。因此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作,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权力制约。一是要加强权力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制约。由于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和有效的监督,犯罪分子实施有关职务犯罪的机会增加,犯罪得逞的概率增加,因而其犯罪心理、犯罪动机便容易产生、愈发坚定,并最终付诸实施,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过度集中的权力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混乱的根源。根据历史和实践的经验,适度而又合理的分权,可以在权力和权力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有效地减少权力失控的状况,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在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同时,加快用人制度的改革,减少任命制,扩大选任制,大力推行竞争上岗、轮换交流和实行推荐考核任用干部责任制等,形成优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机制。
三是要充分发扬民主,拓展监督渠道。预防职务犯罪根本的一条就是扩大人民民主,增加政务公开度,使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在继续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的同时,要注意拓展监督渠道,重视舆论监督。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增强公职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国家公职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使潜在的犯罪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威慑力,认清犯罪行为及其必须的法律后果,严格遵守法律,忠于职守,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尤其是要学习《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内容,也就是什么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及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以便了解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职务犯罪,这样就可以增加分辨罪与非罪的能力,这对于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中有利而无害。
二是加强共产主义职业道德,增强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意识。要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端正工作人员的思想,提倡从政道德,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用共产主义道德武装工作人员的思想,培养工作人员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是从根本上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我们的干部应做到:省身以严,修德以谦,用权以慎,为政以廉。省身以严,就是严格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做到“外无愧于人,内无愧于心”。修德以谦,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们的干部必须弄清手中权力的性质,只有弄明白了这一点,才会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政以廉,就是固守清廉,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三是加强自我教育,保持心态平衡。现实生活中不平衡的事到处都有,哪个单位都有,每个人都有,许多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遇到不顺心的事,心理不平衡时,总想通过歪门邪道找回失衡心理,结果误入歧途。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自治、自立,实现自我的心理平衡。保持心态平衡,不可盲目攀比。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俗话说得好:“打击是最有力的预防”。“打击”,从广义上讲是一种特殊预防,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揭露、证实和惩处职务犯罪活动,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的势头,发挥惩一儆百的震慑作用。“预防”,是打击的自然延伸和拓展,通过加强教育筑起思想防线,增强“免疫力”,树立“不想犯”的意识;通过加强管理健全防范制度,规范办事行为,创造“不能犯”的机制;通过加强监督形成严密制约,编织监控网络,形成“不愿犯”的格局。“打击”和“预防”虽然是两种表现方式,但两者是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有效地打击必将为预防职务犯罪,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应当尽力扩大职务行为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