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高考志愿助手

县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13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32号)精神,确保我县在“十三五”期间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到2019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践行“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精神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六项行动”,坚定不移推进扶贫开发第一民生工程。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通过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扶贫开发工作模式,把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作为参与式开发扶贫的内在活力,不断探索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新路子,为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经过3年扶贫攻坚计划,全县减少贫困人口5万人以上,通过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六项行动”计划,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000元以上,即“35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一)2015-2017年(三年重点攻坚期)

减少贫困人口5万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西部地区水平以上;3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55个贫困村出列。其中:减少贫困人口2万人以上,3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10个贫困村出列,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减少贫困人口2万人,25个贫困村出列,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1万人,20个贫困村出列,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8600元以上。

(二)2018-2020年(三年巩固提升期)

减少贫困人口1.29万人,30个贫困村出列。其中:2018年减少贫困人口0.7万人,20个贫困村出列;2019年减少贫困人口0.39万人,10个贫困村出列;2020年减少贫困人口0.2万人。为防止脱贫贫困人口反弹和返贫,进行全面巩固提升,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12600人左右民政长期保障户和重点保障户“两无”贫困人口,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措施

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社会第一民生工程,围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格局,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和程序,结合全省打造“三个平台”、整合“四类资源”、实现“七大突破”、开展“十个试点”的工作措施,坚定不移执行全州提出的“七个突出”扶贫工作路线,着力抓好农特产业、环境设施、基本民生、基础教育、基层组织等建设及开发工作。

(一)抓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

一是壮大特色产业。围绕省里确定的十大扶贫产业和州政府提出的产业转型计划工程,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着力打造核桃、草地畜牧业、茶叶、中药材、蔬菜、薏仁米等优势产业,大力推进贫困农户绿壳蛋鸡养殖项目,抓好长毛兔产业发展,做好安龙金州出口蔬菜和食用菌扶贫示范园区,扩大规模、提质增效。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集“农、工、贸、产、加、销”为一体的扶贫产业体系,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逐步壮大特色产业。二是注重市场开拓。要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大力研发新产品和开拓农产品市场,着力打造叫得响、过得硬的扶贫企业和名牌产品,向品质品牌要效益。产品销售要用好县内、外两个市场,既要走传统销售路径,又要利用电商等现代交易平台,县内要健全“农餐对接”市场机制,县外可通过建连锁店、网店等方式进行产品销售。要积极协助扶贫龙头企业采取“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连接”方式,着力构建市场服务、资金结算、商品物流、价格发布四大服务平台,推动全县农产品销售由传统商贸流通向电子商务发展,实现大宗商品网上销售,达到降成本、增效益、促增收的目的。(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县市监局)。

(二)抓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把扶贫开发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有机结合起来,整合人力、财力、物力、信息等资源,捆绑使用、互补实施,加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一是小康路建设。以实施小康路行动计划为契机,尽快建设我县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农村道路网,加快通村油路建设与县镇公路等级提升改造步伐,不断提高县、乡、村三级道路畅通水平;大力实施通组公路、串户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有序推进村寨道路硬化工程,改善农民群众居住地的道路环境;加快镇客运站与农村客运线路招呼站建设步伐,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努力改善贫困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全县实施通村水泥路220.1公里,通组硬化路61公里、串户硬化路41公里;到2019年实现全县通村水泥路全覆盖,村村通客运车辆,通组硬化路、串户硬化路覆盖率达85%以上。二是小康水建设。结合开展水源性工程、提灌工程、地下水开发利用“三大会战”,加快平桥水库建设步伐,对6座水库进行维修养护除险加固。完成42口机井配套设施等工程,解决37671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到2019年全面解决工程性缺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新增供水1.58亿立方米,保障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40%以上。三是小康房建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居住条件,合理解决历史遗留的库区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问题。完成1846户农村危房改造和300户小康房建设任务,启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通过逐年实施,到2019年基本消除农村危房,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人均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30平方米。四是小康电建设。按照建设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要求,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通电比例和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生产用电比例100%的目标,到2019年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与城市电网、与主网协调发展的新型农村电网。五是小康讯建设。深入实施通信村村通工程,提高宽带网络覆盖面,不断完善邮政服务体系,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和通信需要,实现,到2019年实现移动通讯网络自然村(20户以上)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通光纤和无线宽带覆盖率均达100%,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5%以上和100%,镇数字化广电网络覆盖率100%。六是小康寨建设。围绕富、学、乐、美建设*,加强自然村寨文体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提升贫困群众幸福感。完成297个小康寨建设;到2020年完成85%以上小康寨建设。(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交运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移民局、县供电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三)抓基层建设,增强示范带动

各镇(街道)要大力实施“三培两带”、“领头雁”、“党员创业带富工程”,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党员致富能人培养成村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和致富带头能人的培训,建设好“三支队伍”,增强农村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造福群众的功能,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心骨、领路人。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配一批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能够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大学毕业生、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实现全县85个贫困村全覆盖。帮助贫困村两委建班子、带队伍、抓发展,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有效途径。(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民政局、县卫计局)。

(四)抓教育培训,提高发展能力

以实施教育“9+3”计划为总抓手,大力开发贫困地区人力资源,通过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加强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实现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8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8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78%、中等职业教育就业率93%的教育发展目标;到2019年全面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大于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大于90%。全面完成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统筹城乡等培训任务。通过逐步加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使贫困对象在提高文化知识的同时,劳动技能得到增强,“等、靠、要”思想彻底改变,真正做到“一次培训、终身受益、一人务工、带动一片”,切实提高贫困对象发展生产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

(五)抓社会帮扶,形成攻坚合力

协调服务好省领导集团帮扶和宁波对口帮扶,深入推进部门帮扶、行业帮扶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通过强化定点帮扶和争取宁波对口帮扶,争取更多的资金和企业参与,不断提升社会化扶贫效益。一是强化定点帮扶。加强沟通联系,制定帮扶计划,积极争取帮扶资金,加大县结对帮扶村(组)、干部帮扶贫困户的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扶贫扶困助发展,农户不脱贫帮扶不脱钩;鼓励和引导各类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定点扶贫任务。二是争取对口帮扶。积极探索与宁波对口帮扶城市在产业对接、劳务输出、人员培训、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发展共赢等方面的新型帮扶机制,协调做好我县小黄牛、绿壳鸡蛋、饵块粑等农产品进入宁波高端市场的开发工作,引导更多企业到我县投资开发,形成良好的助、帮、带效应。三是拓展行业帮扶。鼓励和动员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改善金融扶贫方式,开展小额信贷扶贫试点,探索解决担保难、贷款难、成本高等融资困难问题;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拓展各行各业的帮扶路径,逐步形成全社会各行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扶贫办、县工科局、县金融办、县人行)。

(六)抓基本民生,解除后顾之忧

贫困镇、村之所以贫困,除了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外,社会保障水平低是重要原因,要改善民生、防止返贫,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老有所养。进一步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保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完成社保覆盖率达80%以上,到2019年实现社保覆盖率以上9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比例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生存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工作机制。二是病有所医。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巩固发展城乡医疗保险,加强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实现有达标卫生院的镇比例达到69.61%,有合格卫生室的村比例达到100%,有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的村比例达到100%。到2019年,以县为单位实现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3.7张,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5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三是住有所居。采取“原地分散重建”、“相对集中重建”、“地质灾害异地搬迁和原地治理相结合”、“五保户集中供养”、“局部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对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贫困人口进行搬迁和安置,逐步改善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846户,完成小康房建设300户,200套保障房,完成扶贫生态移民168户750人。通过逐年实施,到2019年基本消除农村危房,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移民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办)。

四、强化领导,提高执行力,为新一轮扶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强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机制,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有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扎扎实实做好今后三年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一)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州协调、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工作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本辖区“35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队伍保障

随着扶贫开发任务的日益艰巨,特别是在省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七流程、十步骤”规定出台后,镇(街道)一级的工作明显增多,现有的扶贫工作队伍已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各镇(街道)一定要认真落实好州委、县委的有关工作要求,要确保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扶贫攻坚“有人干事、能办成事”。

(三)强化责任保障

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所辖区的扶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扶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扶贫工作“一把手”的责任制度、督查制度和绩效考评奖惩制度等。实行“领导包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工作制度,以整村推进贫困村建设为重点,县四家班子领导每人联系三个贫困村、结对帮扶6个贫困户,帮扶单位每个干部结对帮扶2个以上贫困农户,一包到底。包村单位要对包户干部明确任务,安排相应经费,创新帮扶方式,着力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在2017年实现脱贫。建立扶贫信息平台,提高扶贫开发管理工作水平。

(四)强化作风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把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五戒”戒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个人、具体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重心下移,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扶贫开发面临的实际问题。要加强绩效考评,把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把扶贫工作成效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用好干部召回管理这一载体,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干部给予褒奖,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召回管理,形成积极工作、主动作为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扶贫攻坚工作协调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强化资金保障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共同扶贫、共奔小康”的全新理念。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改、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资金,加大攻坚战的资金投入,形成强大的合力。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作为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行业规划中优先覆盖特困片区,对贫困地区发展项目实行联合开发,行业部门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捆绑使用,确保计划项目得到须利实施。对各行各业资金统筹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强化审计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六)强化宣传保障

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把新一轮扶贫攻坚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大扶贫开发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全县广泛开展“共同扶贫、共奔小康”为主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扶贫济困,崇尚慈善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要拓宽宣传范围,向省、州宣传安龙扶贫成果、资源优势、群众的脱贫愿望和推介扶贫项目,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

县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饶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攻坚战,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我县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遵循“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对全县20个省定“十三五”贫困村和2332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行精准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弘扬方志敏精神,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

(一)提前实现减贫目标。到2018年,全县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明显提高。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处于低保标准以下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

1.制定精准扶贫攻坚工作规划。要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并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统筹规划承接上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抓好本地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脱贫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同时,将一些未列入省定“十三五”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差、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行政村确定为县(市)级贫困村,并制定脱贫计划,统筹各类扶贫资源倾斜扶持。

(二)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力度。

1.深入开展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深入开展县直单位定点包扶“十三五”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单位帮扶。帮扶单位要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工作队。按照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发展扶贫产业、帮夯实基层基础“四帮”的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打好组合拳,坚持一帮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受帮扶的贫困村要积极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脱贫致富的合力。

2.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县直单位干部采取“321”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户。其余贫困户由所在乡镇(场)干部(职工)包干托底,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同时,各地对在扶贫对象户建档立卡之后因灾、因病等原因新出现的贫困户,要纳入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并落实帮扶干部给予积极帮扶。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扶贫。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对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扶资金、扶产业、扶就业、扶信息“四扶”活动。充分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多方发掘社会扶贫资源。

(三)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扶贫工作力度。

1.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夯实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基础。一是找准优势富民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深入推进“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二是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三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省财政每年1000万元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资金使用上要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现金直补、产业保险和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2.强力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着力改变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环境。一是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采取“进城进园、集镇、中心村”梯度安置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照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移民搬迁规划。二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

3.强力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大力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按照“整体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加大贫困村村庄整治力度。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每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17年全县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4.强力推进“雨露计划”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一是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加大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力度,从而达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依托省、市、县职业院校资源,立足沿海发达省份的市场用工需求,集中在务工比较多的地区,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四)按照精准发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业扶贫工作力度。

1.大力实施交通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乡村客运网络连通工程,改善运输条件,完善贫困村客运网络,提高贫困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加快贫困地区及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快县乡道升级改造进度。2018年率先完成20个“十三五”省定贫困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2.大力实施水利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底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安全饮水建设任务,力争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已列入全国近期治理规划的贫困地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提高防汛应急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在贫困地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3.大力实施医疗扶贫。一是将贫困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和卫生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作为医疗扶贫工作重点,在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方面,倾斜扶持贫困人数较多的乡(镇)村,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4.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支持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高校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比例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5.大力实施文化扶贫。加强对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贫困乡村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在农户自愿购买接收设备的前提下,落实惠民补贴政策,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基本节目。加快贫困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宽带用户普及率,稳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

6.大力实施金融扶贫。一是建立金融扶贫优先工作机制。上饶银监弋阳监管办事处优先审批涉及有扶贫业务和“三农”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弋阳支行优先办理上述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各项服务功能对接;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息需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债、开办同业存单、大额定期存单,增加其资金来源。二是制定扶贫贷款发放指导意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贫困村和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督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并主要投入“三农”经济项目。督促辖区保险机构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满足扶贫经济和“三农”经济发展需求。

7.大力实施保障扶贫。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残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精准扶贫攻坚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精准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五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对精准扶贫攻坚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调整。

(二)加大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精准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持续增长力度。实行扶贫开发“省级监管、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县本级将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使扶贫开发资金增幅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精准扶贫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处理好机构改革和强化扶贫工作机构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在乡镇事业站所限额内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全面落实行业扶贫的职责。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凝心聚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县直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制定本部门加大精准扶贫的工作计划,并纳入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细化任务、倒排工期,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强行业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要多方挖掘社会扶贫资源,凝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实行贫困人口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对贫困人口脱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及时将稳定脱贫人口退出系统,将新增贫困人口录入系统,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各帮扶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落实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县委、县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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