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策划

高考志愿助手

宣传中央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明确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向社会各界、家长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了解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下面是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2017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策划,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策划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32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17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游戏?点亮快乐童年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各小学、公民办幼儿园要成立组织,制定宣传实施方案,翻印宣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6月15日)

今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游戏?点亮快乐童年”这个主题,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游戏对幼儿童年生活的重要价值,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充分认识游戏是幼儿特有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创造充足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和支持自主游戏、快乐游戏,扭转当前存在的重知识技能学习,忽视、干预幼儿游戏、成人“导演”幼儿游戏、以电子游戏产品替代玩具等剥夺游戏权利、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1.各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紧扣主题,抓住重点,认真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充分运用网络、街头咨询、横幅、致幼儿家长一封信等媒体和方式,向幼儿园、家长和全社会传播正确的保教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式,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为幼儿园去“小学化”“成人化”倾向扎扎实实的做好宣传工作。

2.抓好宣传,推进衔接。一是抓好《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宣传与落实。以法律为准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推进保育和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二是抓好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学习与贯彻。组织小学和幼儿园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20xx〕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促进小学教育与幼儿园教育衔接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24号),采取切实措施,将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和游戏?点亮快乐童年等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抓好幼儿园和小学的携手行动,同步宣传。

各幼儿园要认真学习贯穿《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宣传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的危害性。

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小学和幼儿园要双向衔接,相互配合,携手行动,同步宣传,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宣传月期间,市教体局将开展四项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全市第三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新“幼儿园工作规程”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开展幼儿游戏活动周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一次送教下乡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各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图片、总结材料请于6月20日前上报小教科。

三、活动要求

1. 要精心组织,常抓不懈。各小学、幼儿园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科学育儿理念的有利契机,与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紧密结合,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紧扣主题,精心设计,认真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2. 要严格把关,正确引导。各幼儿园要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2017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策划二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活动时间

201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根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基三〔201X〕5号)以及《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与小学教育衔接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x〕317号)等文件精神,从幼儿园、小学和家长三个层面进行宣传:

1.幼儿园层面:主要包括幼儿园阶段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习特点和学习方式,幼儿园如何萌发儿童积极入学愿望、增强儿童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培养儿童学习习惯、缩小幼儿园小学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2.小学层面:主要包括小学一年级课程内容的进度和要求,小学如何加强幼小互动、改进课程梯度、缩小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3.家长层面:主要包括家长如何在家庭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建立儿童发展档案等方面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作为传播正确教育理念、宣传科学保教知识、争取家长和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紧扣主题,结合实际,精心设计,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时间进度和宣传成效等方面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保障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

2.幼小同步行动,实现双向衔接。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辖区幼儿园和小学广泛参与,同步宣传,双向衔接,相互配合。幼儿园要从自身做起,科学实施保育教育,同时指导家长从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引导教师特别是低年级教师切实转变教育理念,科学安排课时进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缓解家长担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幼儿园通过带领幼儿参观小学,有意识介绍小学学习情况等方式,帮助幼儿提前熟悉小学环境,形成对小学的直观印象,引导和激发幼儿对学校生活的向往和兴趣。

3.坚持专家引领,提升宣传质量。市、县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基层集中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宣传教育和教研指导工作,引导两个学段同步行动,双向衔接。同时要对幼儿园和小学的宣传内容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宣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和推销产品。

4.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各县区和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的作用,抓住新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组织实施宣传月系列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认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

开展一次专题讲座。邀请专家为教师、家长开展专题讲座,转变教育理念,提升科学育儿能力。

制作一期主题宣传栏。各幼儿园必须以“幼小协同,科学衔接”为主题,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宣传挂图、《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及《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与小学教育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资料进行张贴。

组织一次家园互动。各幼儿园要通过家长研讨会、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释疑解惑。

宣传月期间,省教育厅将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官方微博、海报发放等形式,支持各地开展活动。请各县区和幼儿园随时关注,及时获取宣传资讯。

5.加强督促检查,注重经验推广。各县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活动开展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部署情况和实施效果。要及时发现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以文本或电子等形式进行汇总和推广,请各县区于6月21日前将本县区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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