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学、幼儿园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幼儿园工作规程》、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04〕1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闽教基〔2014〕17号)精神,现将《泉州市小学、幼儿园2015-2016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泉州市小学年度校历安排
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1周):8月31日开学、9月1日正式上课。1月20日统一安排期末考试,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四)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9周):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并正式上课。6月29日统一安排期末考试,7月2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备注:小学全学年上课35周,社会教育活动1周,学校传统活动1周,期末复习考试2周,假期13周(包括节假日、寒暑假,其中1周在学期中)。
二、泉州市幼儿园年度校历安排
秋季校历安排:8月31日学生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1月22日(农历十二月十三)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春季校历安排: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四)报名,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7月1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幼儿园全年上课共9个月,每学期按4.5个月收费。
小学、幼儿园教师到校和离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泉州市小学、幼儿园2015-2016学年度校历
泉州市教育局
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