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三月三放假通知全文
2017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放假通知范文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xx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xxx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x月9日(周六)、10日(周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x月8日(周五)、11日(周一)补休。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欢度“壮族三月三”节日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引导开展好今年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办成民族和地方特色浓郁的群众性节日。
三、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xxx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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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壮族三月三”放假通知正式下发,经周末调休后,与清明节假期连起来达到6天,3月30日至4月4日放假。广西人民将拥有一个堪比春节假期的小长假。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