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地防暑降温通知

高考志愿助手

 工地防暑降温通知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市直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为确保施工现场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温酷暑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落实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一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确需在高温时段室外连续作业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方可在高温时段从事室外作业;二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三要制定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结合实际,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站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要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工地防暑降温通知2:

各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酷暑天气,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容易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为切实维护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从贯彻落实“学整树”活动的高度,把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高温天气施工作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酷暑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以人为本,落实防暑措施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含35℃)时,原则上每天的上午11时至下午3时不得安排进行室外作业,谨防中暑。

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要求;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生熟食品应分开,并配备冰箱;各类生活垃圾每天按时清理出场;工人宿舍要保证良好通风,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和防暑药品和空调设备等,对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同时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一线工人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切实履行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要结合《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汴住建文20*年214号)要求,认真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和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预案、预警,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相关的高温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要加强应急职守,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信息。开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也将通过在建工程远程监控中心及时转发相关的高温预警信息。

最新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