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摇号购车新规,起北京摇号指标再降
从2018年起,小客车指标将继续减少5万,每年变为10万个指标。这种缩水状态将持续到2020年,本市小客车总量控制在630万辆以内。同时,控制小客车使用强度已经进入立法程序。下面就一起来看高考志愿助手小编分享的北京摇号购车新规吧。
机动车的摇号指标将再次紧缩,2018年至2020年本市机动车总增量将控制在30万辆左右,平均每年约有10万个有效指标,其中新能源车的比例将在目前4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而今年和明年,每年各有15万个小汽车指标。
公共交通领域的投入则同比增加两倍有余。《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在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发布。5年内,本市将投资约7505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其中涉及民航、铁路、城市轨道、公路、城市道路、枢纽场站等49个领域。
“从关注车辆的畅通”转向“关注人和物的畅通”??5年交通发展新思路彰显。预计2020年,本市六环内日均5700万人次出行,比“十二五”末增长21%。中心城全日绿色出行比例将提高到75%,交通指数控制在6.0,即处在轻度与中度拥堵的分界线上。中心城如果采取公共交通通勤平均时间将比现在减少7分钟,在1小时内实现。300公里范围京津冀主要中心城市平均出行也只需两小时。
小客车指标研究市场化配置
从源头减少交通出行需求,正式写入了“十三五”交通规划中。本市将增强城市布局的合理性,推进职住平衡,缩短出行距离。
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会更加严格,同时继续提高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在年度指标规模中的比例,研究普通小客车指标引入市场化配置方式的改革方案。此前,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曾透露,尚未形成最终配置方案,但研究中借鉴了很多城市的做法,比如上海车牌拍卖、新加坡曾对购车收缴附加注册费和限制车牌使用年限等。
规划提到,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2020年控制在630万辆以内。这意味着2018年至2020年平均每年小汽车增长量将控制在10万辆以内,比现在约减少33%。
中心城区完善分时段限行
治堵将有更多法规保障。本市将研究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管理办法,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和行政手段,切实降低机动车的使用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修订《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中心城区和特殊天气,最可能实行更严格的限行措施。本市将针对中心城区域和雾霾天气拥堵情况,完善机动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政策。研究完善外埠小客车高峰时段限行政策,引导外埠过境大货车绕行。本市还将推动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出行决策与仿真评估平台建设,实现区域联控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支撑区域公交都市群发展和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高峰集中出行也将是调节重点。本市将研究建立早晚高峰遇极端雨雪天气实施弹性上下班、上下学机制,推动重点功能区内企事业单位实施错时上下班,大力提倡“互联网+”办公模式。今年年初,本市已启动研究国贸CBD、中关村[-0.67%资金研报]和金融街[-2.18%资金研报]等区域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
汽车将试点电子标识
5年内,本市将试点汽车电子标识,即俗称的“电子车牌”。每辆车将拥有独属于自己的电子身份证,方便交管等部门自动、非接触、不停车地完成车辆的识别和监控。业内人士直言:“这还为今后征收类似‘拥堵费’等创造了条件。”
本市将推动综合大数据分析服务决策的应用,建立人口与交通拥堵的跟踪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城市交通发展总体思路和规划建设决策水平。基于全行业数据的交通运行时空分析诊断与拥堵会商系统将逐步建成,为新一阶段的拥堵治理、核心区缓堵等重点工作提供一体化的决策手段。
另外,本市将推动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研究标准厢式货车使用ETC,开展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作。建立京津冀交通一卡通清分结算管理体系,区域内全面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鼓励市场化运营。
通州将建快速环路
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交通规划也同时发布。本市将针对副中心研究制定区域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推动建立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平台。一条快速环路将环通州打造。
轨道交通将成为通州的交通脊梁。本市将加快京唐、京滨城际铁路建设,推动八通线南延、M7线东延、城际铁路联络线(S6线)、市域(郊)铁路等多层次轨道线网建设,完善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其他新城及周边区域的轨道连接,引导城市沿轨道走廊有序发展。结合环球影城等功能区规划,城市副中心轨道网规划建设也将进一步完善。东六环路、东部发展带联络线、京哈高速等道路功能将升级优化,广渠路、通怀路、潞苑北大街等主要道路将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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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数量将合理配备
之前几乎无门槛加入的网约车要立规矩了,甚至数量都会被调控。本市计划结合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及“互联网+出租汽车”新业态发展,修订《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研究出台《北京市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制定网络平台、经营者、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根据运营模式变化,响应乘客需求,合理配备网约车数量。
出租汽车规模也须在控制范围内,本市继续实行特许经营权政府无偿配置,实行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并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
出租汽车与网约车之间的关系也有望在5年内告别尴尬。
本市将探索发展预约出租汽车,推动出租行业转型升级,发展高端预约出租汽车和无障碍出租汽车。
运价与油价联动动态调整机制启动,从而提高出租汽车运行效率和高峰时段出车率,中心城高峰时段出车率不低于80%,逐步理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商业金融区域、医院、宾馆饭店和大型居住区逐步增设出租汽车专用停车位。
汽车租赁行业也将有新举。本市将合理调控租赁车辆总量,推广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同时,鼓励引导汽车租赁企业发展互联网租赁服务。
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
第四条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五)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单位办理登记的条件和登记的内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第五条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向经摇号取得配置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并公布摇号结果。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摇号登记。
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取得的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办理下列手续时,应当出示指标证明文件:
(一)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外地车辆转入本市,办理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
(三)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
(四)办理车辆赠与公证。
对取得指标的,税务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予以注明。单位和个人持上述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
第八条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市实行指标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书面提示购车人。
第九条出租汽车、租赁汽车、教练车等营运小客车的指标分配方式另行规定。
第十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第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