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中小学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方案4篇

高考志愿助手

全县中小学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方案一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校、本局各科室: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遏制我县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xx市第七届中小学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xx教办安〔2016〕32号)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七届预防溺水专项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你我携手、预防溺水

二、活动时间

4月28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师生及家长

四、活动内容

第七届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主要开展“十个一”活动:

(一)举行一次启动仪式。各校(园)要通过国旗下讲话时间,举行第七届预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以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二)挂一条“你我携手、预防溺水”横幅。各校(园)要组织一次以“你我携手、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校学生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悬挂,以时刻警示学生勿私自下水。

(三)设立一个警示牌。各校(园)要从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学校、幼儿园大门入口位置,设立一块全市统一内容的警示牌,提示、告诫学生严禁私自下河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四)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各班要召开一次以“你我携手、预防溺水”为主题的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如何预防溺水,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

(五)出一期预防溺水教育的黑板报或宣传栏。以“你我携手、预防溺水”为主题,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六)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工作。要及时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做到发放、回收、留存三个100%。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就预防溺水事故专题同每一名家长联系一次,提醒家长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学生监护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七)开展一次“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各校(园)要精心组织“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能力,并在开展时间上适当提前。“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请各校于7月6日前将学校的走访情况汇总后报教育局校安科陆沈卫老师处。

(八)向学生印发一份“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宣传页。突出宣传“六不”内容,提高防溺水意识。

(九)落实每日(周)一次提醒制度。各校(园)要切实履行预防溺水宣传提醒责任,每天放学前,班主任、任课教师提醒本班学生预防溺水,寄宿制学校班主任每周结束前提醒本班学生在周末离校期间预防溺水,各校(园)在暑假期间每周向学生家长发送一次防溺水安全提醒。

(十)放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教育学生暑假期间预防溺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校(园)要加强预防溺水的组织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部门预防溺水工作部署,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校(园)的重要工作来抓,尽早谋划、尽早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清醒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防止一次2人及以上的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协同,群防群控。各校(园)要加强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联系,督促家长落实预防溺水职责,特别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看护,预防溺水。要通过成立护苗队等做法,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看管巡查力度。要继续敦促有关部门落实危险水域(包括建筑沙坑等)的管控责任,努力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和学生溺亡人数。

(三)深入家访,家校联动。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与监护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幸福万家”教师家访活动。通过家访,提高家长们自身的安全意识、对子女的监护意识。各校(园)要全面发动教师在经常性开展家访,指导家长加强子女安全教育管理,家访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xx县教育局

5月7日

全县中小学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方案二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x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XX年3月19日,海宁市丁桥镇新仓幼儿园一对双胞胎幼儿,放学回家后在河边玩滑板车,不慎坠河,经抢救无效死亡。溺水事故一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因素。XX年,我市非正常死亡学生中,60%是因溺水造成的。夏季即将来临,而夏季又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期、高发期。由于我市河网密布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新居民子女增多的学生结构特点,使学校面临的防学生溺水形势更加严峻。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对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0日至7月10日

二、活动对象

全市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四项教育重点

1.突出重点教育对象。XX年全市在校学生溺水死亡21人,小学生占了19人,占90.5%,要将小学段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溺水死亡的19名小学生中,在农村学校就读的17人,占89.5%,要将农村小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溺水死亡的21人中,新居民子女为10人,占47.6%,要将新居民子女作为重点教育对象。

2.突出重点教育时段。XX年溺水死亡的21人中,3例发生在中午放学途中,其余18例均发生在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要将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3.突出重点教育知识。目前我市学校普遍未配备游泳馆和掌()握游泳技能的师资,暂时还不具备教会每个学生游泳的条件,因此教育的重点仍是防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游泳技能课,供学生选择学习,逐步掌握游泳技能,教育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将考虑把游泳技能作为体育中考选项之一。

由于溺水事故发生后小学生普遍不具备互救的能力,互救中出现更多死亡的情况较多,因此溺水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要暂时作为辅助教育。

4.突出纪律教育。学校要突出学生私自下河(塘)游泳在学校纪律惩罚中的份量,对屡次私自下河(塘)游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二)明确学生五项要求

1.明确要求学生不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明确要求学生不得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明确要求学生不到河边,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边玩耍、戏水、嬉闹;

5.明确要求学生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避而不见逃走或者冒然下水救人,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三)认真开展六项活动

1.召开一场以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为内容的师生动员大会。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并作强调讲话,要安排学生代表作表态性发言。动员会上举行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校学生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校内长期悬挂;

2.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课。发动学生收集市内外溺水死亡典型事例,重点在情感上对学生进行触动,避免空洞说教;

3.持续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活动。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利用大课间活动前或结束后的时间,每周安排一位学生作1-2分钟简短演讲,可以采取班级轮流制,讲稿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征集,提高学生参与率;

4.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漫画或温馨提示语征集比赛活动,尽可能提高学生参与面,将征集到的作品利用电子显示屏或者展板,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校门口进行展示;

5.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校联系活动。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使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要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尤其要开展好这项工作;

6.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事故为主题,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的活动。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签订好后学生(家长)一份,学校保留一份存档。承诺书的签订务求达到100%,特别是新居民子弟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各地各校领导要切实提高做好防学生溺水事故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学校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成立专项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及早布置,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各级学校要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安全教育工作重心,把“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文件要求,及早做好活动规划,认真进行工作部署,合理选取教育素材,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保质保量开展好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尽最大努力把溺水死亡人数降到最低。

(三)认真排查,及时整治校内及校园周边水域存在的溺水隐患。各级学校要在月度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校内水池、河流有危险的地方要加固安全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牌。对学校周边的河流、池塘以及学校附近工地上的水坑,要在校门口设置安全提示语,提示这些地方存在的危险。加强学校值班人员的巡逻力度,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研究,立即部署有关工作。

x市教育局

全县中小学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方案三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能,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构建预防学生溺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把溺水事故减少到最低。

二、活动时间

4月中旬至10月31日,共200天。

三、行动任务

1.组织召开防溺水专项行动专题部署会议。各中小学校要把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摆在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在5月1日前,制定具体方案,对防溺水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提出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开展学生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启动“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涉水安全教育和宣誓签字活动;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印发一张学生防溺水宣传卡片(提示防溺水“六不准”和正确施救方法);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二是坚持每两周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定期通过校刊校报、墙报展板、标语条幅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三是坚持每日上、下课时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播放《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坚持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每日两个五分钟安全警示”教育。

3.开展社会家长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一是4月底前,教育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介,发布主要负责同志防溺水公开信。定期通过信息平台统一发送防溺水短信,提醒家长、社会加强防溺水监管。二是4月底前,各学校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达每一名学生监护人,并统一收存回执,确保不漏一生。三是暑假放假前,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安全告知单、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家长做好假期防溺水工作。四是在暑假期间开展的“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组织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防溺水宣传。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及家长,进行防溺水提醒。五是县城学校在招生区域、农村学校在乡镇显著位置悬挂一条防溺水宣传横幅,农村中心小学在各村委显眼位置刷写一条永久性防溺水宣传横幅。

4.开展一次拉网式水域隐患排查。全县各中小学要在4月底和秋季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校园及周边学生活动集中区域、上下学沿途的水情和相关水域是否有安全警示牌,对学生有可能下水游泳的重点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梳理汇总。是校内的隐患学校立即整改,是周边和上下学沿途的问题,农村学校提请当地政府采取措施解决。县城学校报教育局统一协调解决。

5.建立完善防溺水保护网。一是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特别要加强住宿生管理和门卫值班,避免学生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外出戏水,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二是学校成立防溺水巡查防护队,每天学生放学后,巡查教师在学校附近水域执勤,对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确保学生安全。三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加强发现和收集学生有戏水行为及苗头的信息,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做好制止和教育。四是在关键水域的社区、行政村、村宅等,农村中心小学要向当地政府提请,聘请义务监管员在关键水域进行巡护,并加强信息联络。五是学校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统一编排同村组(社区)学生为一个小组,并选取其中一名学生为组长,组成“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教育”的防溺水“三互”小组,主要负责双休日,特别是暑假期间的防溺水安全工作的“互相监督”任务,一旦发现有同伴私自外出游泳、捉鱼和戏水玩耍等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并告知家长或其他大人,确保同伴安全。六是制定《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和分工。当事故发生时,迅速、果断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生命安全的主要杀手,各学校一定要站在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和沟通联系家长的作用,把预防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尽最大努力减少学生溺亡事故。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办,追责问效。县教育局将于5月中下旬、暑假期间和9月上旬,派出督查组对中小学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今后,凡出现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学生溺水事故,县教育局将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倒查学校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对未落实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防溺水工作成效予以量化,纳入学校学年度教育教学考核。

全县中小学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方案四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x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XX年3月19日,海宁市丁桥镇新仓幼儿园一对双胞胎幼儿,放学回家后在河边玩滑板车,不慎坠河,经抢救无效死亡。溺水事故一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因素。XX年,我市非正常死亡学生中,60%是因溺水造成的。夏季即将来临,而夏季又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期、高发期。由于我市河网密布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新居民子女增多的学生结构特点,使学校面临的防学生溺水形势更加严峻。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对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0日至7月10日

二、活动对象

全市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四项教育重点

1.突出重点教育对象。XX年全市在校学生溺水死亡21人,小学生占了19人,占90.5%,要将小学段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溺水死亡的19名小学生中,在农村学校就读的17人,占89.5%,要将农村小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溺水死亡的21人中,新居民子女为10人,占47.6%,要将新居民子女作为重点教育对象。

2.突出重点教育时段。XX年溺水死亡的21人中,3例发生在中午放学途中,其余18例均发生在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要将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3.突出重点教育知识。目前我市学校普遍未配备游泳馆和掌()握游泳技能的师资,暂时还不具备教会每个学生游泳的条件,因此教育的重点仍是防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游泳技能课,供学生选择学习,逐步掌握游泳技能,教育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将考虑把游泳技能作为体育中考选项之一。

由于溺水事故发生后小学生普遍不具备互救的能力,互救中出现更多死亡的情况较多,因此溺水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要暂时作为辅助教育。

4.突出纪律教育。学校要突出学生私自下河(塘)游泳在学校纪律惩罚中的份量,对屡次私自下河(塘)游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二)明确学生五项要求

1.明确要求学生不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明确要求学生不得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明确要求学生不到河边,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边玩耍、戏水、嬉闹;

5.明确要求学生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避而不见逃走或者冒然下水救人,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三)认真开展六项活动

1.召开一场以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为内容的师生动员大会。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并作强调讲话,要安排学生代表作表态性发言。动员会上举行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校学生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校内长期悬挂;

2.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课。发动学生收集市内外溺水死亡典型事例,重点在情感上对学生进行触动,避免空洞说教;

3.持续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活动。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利用大课间活动前或结束后的时间,每周安排一位学生作1-2分钟简短演讲,可以采取班级轮流制,讲稿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征集,提高学生参与率;

4.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漫画或温馨提示语征集比赛活动,尽可能提高学生参与面,将征集到的作品利用电子显示屏或者展板,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校门口进行展示;

5.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校联系活动。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使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要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尤其要开展好这项工作;

6.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事故为主题,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的活动。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签订好后学生(家长)一份,学校保留一份存档。承诺书的签订务求达到100%,特别是新居民子弟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各地各校领导要切实提高做好防学生溺水事故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学校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成立专项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及早布置,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各级学校要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安全教育工作重心,把“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文件要求,及早做好活动规划,认真进行工作部署,合理选取教育素材,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保质保量开展好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尽最大努力把溺水死亡人数降到最低。

(三)认真排查,及时整治校内及校园周边水域存在的溺水隐患。各级学校要在月度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校内水池、河流有危险的地方要加固安全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牌。对学校周边的河流、池塘以及学校附近工地上的水坑,要在校门口设置安全提示语,提示这些地方存在的危险。加强学校值班人员的巡逻力度,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研究,立即部署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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