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高考志愿助手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国家要求,定于今年6月12日-18日(6月14日为全省低碳日),开展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

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宣传形式:

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事迹报告会、专题讲座、宣讲团巡讲、技术交流会、展览展示会、现场体验活动、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和节能、节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新举措,普及节能低碳科学知识,表彰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节能低碳进机关行动: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新技术,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部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行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理念。责任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四)开展节能低碳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简单实用的节能减排低碳的窍门和技巧,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万众节能减排低碳的科技创新意识。责任部门:省科技厅。

(五)开展节能低碳进企业行动:大力宣传并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在工业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在企业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各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全省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职工中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围绕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开展对标竞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技术,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责任部门: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六)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宣传行动: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广泛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和产品。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推广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结构建筑和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相关示范,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创新产品、运行管理措施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倡导实行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措施,降低建筑用电需求。责任部门:省住建厅。

(七)开展交通节能低碳宣传行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利用视频、微博、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八)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责任部门:省农委。

(九)开展商务节能低碳宣传行动:以“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加强与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的对接交流。开展社区绿色消费宣传活动,促进旧货和闲置物流通,培养节约和绿色消费理念。开展校园绿色回收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回收知识和节约技能。责任部门:省商务厅。

(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行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利用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全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个人自律、绿色消费、激励带动”的实践要求,通过全面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搭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行动网络和平台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责任部门:省环境保护厅。

(十一)开展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二)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吉林。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所属新媒体的作用,开展节能低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省妇联。

(十三)开展低碳发展宣传行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活动的舆论宣传,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各低碳试点要从自身低碳发展实际出发,在全省低碳日前后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和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选择重点行业推选低碳先进典型,形成低碳行动热潮。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涉及部门较多,宣传覆盖面较广,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好本地区、本领域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展的一次重要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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