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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法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的学科,是法学与社会学相互结合的产物。西方许多国家又把这门学科称为“法律与社会”,或“法学与社会科学”。法社会学是以社会法的方法研究法律现象,代表人物有涂尔干、埃利希、韦伯、霍姆斯、庞德等。这门课程主要介绍了法社会学的概念理论、方法论等一系列的社会法律,来让我们有知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当然,社会法的概念、定位和体系、社会法不同内容之间的相关性、社会法的基本制度在短时间内,恐怕难以取得一致,社会法可谓任重而道远。

教师简介

朱景文教授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部门:法学院

法社会学

涂尔干、韦伯等人强调法律的社会化,反对将法视为国家的唯一产物,认为应当从组织化社会,或社会本身,或人们社会行为中去探寻法的真谛。

庞德的法哲学的核心的社会利益说,认为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他明确反对纯粹逻辑推理的僵化的概念主义或形式主义法学,认为法哲学要从单纯历史的和实证主义的思维方式中彻底解放出来。庞德的社会法理论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 理论,他提出了法律社会学的基本纲领,启示人们关注社会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实际效果,关注法律的作用而不是实际内容,并且注重法律与社会利益之间的联系。庞德认为,法律是发达政治组织化社会里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即通过有系统有秩序地运用这种社会的暴力而达到的社会控制。在这一意义上,法律是一种“社会功能”或“社会控制”,是协调利益冲突的手段;法律的作用就是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各种利益,尤其是社会利益;提出法的功能性概念来取代逻辑性概念,主张“有用即是真理”。

法社会学的结构没有统一的安排,因为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实在是一个大框架,几乎所有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都可以放在其中,究竟构建一个什么样的框架比较合适,完全取决于研究者的学术兴趣和注意中心。

我国现行的社会法

我国现行的社会法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

法社会学的中国观点

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界一直认为,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学术研究与思考的深入,这一传统观点的局限性也日益明显。于是,有学者提出法律是理性与意志的复合体;有的提出“法是‘理’与‘力’的结合”,有的则认为“法是理性的对话”;也有学者认为法律是一个安排秩序的分类体系;还有的认为法律是一种激励机制。上述种种观点,借用一个学者的话说,都接触到了法律的某些面相,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但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或核心。

超星学术视频:让当代学术风采传承后世

“如果在今天能看到王国维、梁启超、严复等大师讲课的风采,而不仅仅是阅读他们的著作,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岳川曾经发出这样的感慨。如今,他的愿望得到重视:近日,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超星公司”)在北大百年讲堂正式发布超星学术视频上线:经过近千名摄像编导,历时6年拍摄5410位名师的6580门课程及专题,制作视频达8万余集,主讲人几乎对海内外知名高校以及各领域的学术权威一网打尽。其中不乏多位泰斗名家的身影,还有很多稀缺的教学资源。

据超星公司董事长史超介绍,超星学术视频是由超星公司自主拍摄制作,并拥有完整版权。该视频资源库由新闻出版总署原署长杨牧之担任主编,各学科领域专家组建的超星学术视频学术委员会,精心策划了一系列学科专题,其权威性、学术性和前沿性得到了业界高度评价。在主讲人名录中,有众多海内外知名高校以及各领域的学术权威,如杨振宁、叶嘉莹、何兹全、李培根、丁伟志等,部分课程点击率已突破70万次,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

华中师范大学原校长、现任党委书记马敏称:“超星浓缩这么多名家、名课,可以说是一所中国最大的大学。”北京大学王岳川教授评价说:“超星学术视频库的起点高、规模大,所拍内容几乎全是名师名家,对文化传承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他的恩师金开诚先生在弥留之际仍坚持配合超星完成教学视频的录制,为后人留下了一份沉甸甸的财富。在参加过超星学术视频录制的大师中,已有8位大师离开了我们,但他们的学术风采已经通过超星学术视频记录下来并得以永远传播。

据超星公司透露,未来会把这些学术视频资源,以及超星数字图书馆的海量内容,都浓缩在一台学习终端上,通过高科技形式来建立一所可以终身学习的“掌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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