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
根据辽宁省交通厅党组的要求,辽宁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局领导班子于11月21日下午召开了“落实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是辽宁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局落实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重要环节。会前,局领导班子认真传达学习了厅党组《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原原本本学习了葛乐夫厅长在全厅整改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充分开展了谈话谈心。尽管辽宁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局刚刚组建,但是对巡视组指出的省厅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特别是原高速局存在的问题,辽宁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局完全拥护、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领导班子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紧密联系辽宁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局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找准差距,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在全面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聂鹏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通过深入剖析,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查找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在班子对照检查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刻检查和剖析自己,开展自我批评,大家都能主动站在全局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既讲个人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能从分管部门和工作中出现的情况中检讨自己,主动认领责任,真正做到了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每位班子成员发言之后,班子其他成员都认真、坦诚地提出了批评意见。开展批评的过程中,每位班子成员都能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团结和谐,开门见山指出问题,推心置腹交换意见,体现了班子成员之间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体现了对巡视整改工作和全局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
会议最后,聂鹏同志作总结发言。他指出:这是一次非常有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聚焦准确、对照检查问题深刻,整改措施到位,在严肃和谐的气氛中交流了思想、增进了共识,为今后全局党建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对于如何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他强调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对政治巡视的认识,端正态度,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接受巡视监督意见、抓好巡视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任务来认识,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来对待,正视问题,认领到位,下决心抓好整改。二是要坚持立行立改,分层分类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要严格按照《整改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工作清单》制定的措施进行整改,要举一反三,抓住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上下联动推进整改;要强化主体意识,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对号销账,做到真抓真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要扩大巡视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结合我局组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机关日常管理的制度建设、问责追责的制度建设,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规范行为,确保整改问题不滋生、不复发。
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二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排查
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报讯(记者张志华)为切实找准和解决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党员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7月11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排查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形同虚设”,一些党员“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全市各项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
《通知》要求,要找准查实突出问题。每个基层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要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中共武威市委关于实施基层党建“六项工程”的意见》、《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照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应处未处情况专项检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党费工作专项检查、发展党员专项检查、党员档案管理专项检查、党支部活动场所建管用专项检查、党建法规制度落实专项检查、党建工作经费专项检查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专项检查等十项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对照党员和群众期盼,结合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和开展民主评议等措施,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班子议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党支部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党支部不按期换届、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发展党员不规范、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党务事务不公开不透明、党员权利保障不落实、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基础保障不力以及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对照上述问题,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查找、认真研究这些突出问题在本地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分类列出本地本单位的问题清单,引导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对照检查。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工委、市管各基层党委要于7月底前,将本地本单位突出问题清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要全面组织自查自纠。8月,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结合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整顿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结合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讨论,对照本地本单位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细照、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和研究,分别列出党支部问题清单和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对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和时间表,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定期盘点对账,防止空对空、不落地。二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9月至10月,各级党委(党组)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对照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整治,明确必须达到的目标要求,提出具体的措施办法。对党支部班子不健全、不团结的,要抓紧配齐配强,加强思想教育,消除班子隔阂;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要继续加大集中排查力度,找准找全失联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稳妥慎重进行组织处置,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对党支部不按期换届的,要强化届期意识,抓紧进行换届选举;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督促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的,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水平;对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要健全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党务事务不公开、不透明的,要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群众主体作用;对保障党员权利不落实的,要强化党员权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党员权益。对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帮扶教育、规范管理和惩戒处置并重,通过培训教育、结对帮扶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像党员的问题;通过落实组织关系,规范组织生活,严格日常管理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在组织的问题;通过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帮助党员解决不守规矩的问题;通过搭建平台、优化服务等,为党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帮助党员解决不起作用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的支部,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三要抓好总结评估。11月至12月,各级党组织把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的情况,纳入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基层党支部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评议,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对党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对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或群众不满意率超过50%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必须重新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逐项梳理、认真评估、查漏补缺。已经整改到位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问题发生的特点及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找实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把排查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督促每一位基层党支部书记把责任担起来,把自查自纠工作抓细抓实。各级党委(工委)要深入调查研究、搞好统筹谋划、加强督查指导,认真抓好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排查在前、整改在前,为基层党支部和普通党员作表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加强情况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工作考核。市委组织部将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对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各单位也要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排查整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通报批评、严肃追责。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工委、市管各基层党委要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