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员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篇】

高考志愿助手

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延津县财政局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活动,把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为确保学习效果,在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学习原文,努力学懂、学透、学通的基础上,组织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该局科学设置研讨议题,深入开展讨论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为财政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

二是强化日常学习教育。依托“阳光财政”工作微信群、“延津财政纪检监察”微信群等,开设学习专栏,加大日常学习教育力度。

三是上主题党课。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主题党课,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纪懂纪、知纪守纪、筑牢思想防线。

四是开展集中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集中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五是撰写学习心得。认真撰写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活动。

3月13日下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在中共延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县委书记祁文华的讲话和纪委书记牛占贵的工作报告。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彬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对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局纪检组是财政监督的专责机关,肩负着财政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必须率先学纪懂纪、自觉知纪明纪、严格守纪执纪,注重纪检业务知识、财政专业知识和综合管理知识的再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好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财政纪检监察干部乃至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牢记律人者必先律己,勇于接受组织与同志的监督,要把工作当成一种使命,聚焦主责主业,热爱并全身心投入其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当好“铁匠”,敢于动真碰硬,不妥协、不犹豫、不退缩,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坚持学习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敢于担当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努力走在全县党员干部前列。

一是要强化综合监督。打造综合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构成责任共同体,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实效,将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置于纪律监督之下,扎紧责任笼子,量好纪律尺子,擦亮规矩镜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是要严格正风肃纪。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增强攻坚克难的锐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持续深化以“抓落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学先进群体,办为民实事”活动,开展“干事有激情,服务有热情”主题活动,学先进、找差距、解难题、办实事、改作风、抓落实,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严整治脱贫攻坚、一事一议、惠民培训、涉农补贴等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把反腐的红利释放到最基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聚民意、顺民心、保民生。

三是要加强督查考核。实现重点工作督查全覆盖,完善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月,细化到具体责任人,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重点工作有位次,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上水平,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是要激励担当有为。抓住想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建立健全多元正向激励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者、严惩贪腐者的干事创业环境,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坚决调整不守规、不作为、不胜任、不团结、不诚信的干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二

召开“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暨警示教育会

根据省、市纪委安排部署,3月16日下午,西平县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暨警示教育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县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200余人,首先集中观看了《打铁还需自身硬》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共同接受了一次廉政教育的洗礼。县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端正态度,强化思想和行动自觉。正确看待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掌握好监督执纪尺子,努力做到六个“准确把握”。要从严要求,达到学用结合。严格按照市纪委李成宽书记提出的“三专”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三到位”。要常抓不懈,务求学习教育实效。将督导检查贯穿活动始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开展,稳妥有序推进,真正将学习的过程转变为增强履职能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的过程,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西平县纪委供稿)

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三

把握“三个步骤”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整合资源,发放读本。该县纪委积极整合学习资源,通过及时发放市纪委学习读本,向方正出版社订购有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单行本和辅导读本等方式,将这些学习读本和权威教材发放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明确学习内容,把握学习重点,理解法规要义。

二是形式多样,开展学习。该县纪委制定《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细化学习任务,严格学习时限,确保“执纪者先知纪,执纪者先守纪”。一学。采取邀请省市纪委领导、专家在“清风讲堂”专题辅导、委局机关领导班子领学、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学习大讨论、观看《永远在路上》专题片等方式,坚持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读本,结合“学思践悟”理论文章,逐条分析,逐字理解,真正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二写。结合学习情况,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联系工作实际,由县纪委常委、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县纪委选出有深度、有亮点、有新意、有实践的文章,在微信公众号“清风平舆”上刊出。三考。举行知识测试,强化学习效果。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知识测试,并根据考试成绩进行通报表彰。

三是强化督导,注重实效。该县纪委按照学习任务时限,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情况、观看专题片情况、撰写心得体会情况等,对学习不积极、开展教育活动不扎实的纪检监察组织,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通过督导检查,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党性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改进思想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平舆县纪委供稿)

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四

“五步协奏曲”掀起“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热潮

为充分发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指南针作用,正阳县纪委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自觉念好“紧箍咒”、有效管控“风险点”,掀起“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学习热潮。

一学,学原文。该县纪委充分利用委局机关每周二集中学习时间,由班子成员带领大家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认真学习领会“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把握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并要求机关全体人员深学细研、学深悟透、严格执行。

二谈,谈体会。该县纪委把“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纳入党小组日常学习内容,定期召开专题讨论会,委局机关干部结合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能分享学习体会和心得感受,通过探讨交流、相互启发,不断强化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论,论难题。在专题会议上,该县纪委机关干部就今后监督执纪工作中需要厘清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立案审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难题开展交流讨论,把握基本遵循和特殊要求,找准职责定位,改进工作方法,着力补强短板,提升工作水平。

四问,问问题。委局机关干部就日常学习中遇到的政策把握不准、实际操作不易、具体细节不明等疑难困惑不仅可以向知识丰富、业务娴熟的同事请教学习,还可以在单位工作微信群进行提问,共同切磋、共同提高。

五答,答疑惑。该县纪委宣传部每周五将委局机关人员发到单位工作微信群里的疑难问题整理汇总,在周一例会上,由与会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解疑释惑。会后建立规则学习疑难问题台账,补充政策依据,印制成学习一览表,供大家深入考究,确保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把党纪党规读在口中、记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五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好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就是一纸空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是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之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各级纪委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可以看出,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各级纪委的应尽之责。因此,我们纪律检查部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坚决贯彻执行《条例》是*、中纪委交给我们的硬任务。同时,我们还要将条例的执行与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衔接起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面,就纪委监察部门如何贯彻执行好《条例》谈几点体会。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督促抓好条例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发挥巡察、民主生活会、党内谈话、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坚决纠正不落实、落而不实的问题,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直至问题改正为止。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适时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了解党内监督中发现问题和线索办理、整改落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看问题和线索有没有如实记录、集中管理?有没有建立台账、分类处置?有没有及时核实并交相应部门处理?有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对发现的问题有没有做到条条整改、件件着落?存在不存在打击报复监督者的情况?有没有保障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后,要汇总有关情况,提出下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纠错整改不力,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不整改、该查处不查处甚至隐瞒包庇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执纪问责,灵活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妥当处置。对在问题和线索处置中通风报信、泄露秘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尤其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适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选择一些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向全社会曝光,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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