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高考志愿助手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

2013年11月*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思想。此后,*多次论述“精准扶贫”的相关问题,现在已经形成科学的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自全面实行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有许多贫困人口受惠,许多贫困地区的生活状况获得明显改善。但需要面对的问题还有很多,扶贫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一、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指出,“精准扶贫,关键的关键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把家底盘清,这是前提。”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如果扶贫对象这一工作搞不清楚,那么帮扶的工作也无从下手。在精准识别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由上级规定各乡镇贫困人口数量影响识别的精准度。贫困人口的数量在省级规定的数量内由下级向上级上报。贫困人口的总数并不是对各家各户逐一识别后得出的总数,而是来自于统计测算和分解,这样就导致贫困户数量统计误差的存在。这样的情况下,贫困户的名额分到各个地区就会出现有的地方贫困户名额过多,有的地方贫困户数量名额不够的现象。这样就会很容易造成应该得到帮扶的没有得到帮扶,而不应该得到帮扶的却得到了帮扶,严重影响了扶贫的精准度和效果。

(二)信息不对称与自愿申请成为精准扶贫的深入门槛。获得帮扶的前提是贫困户需要自己申请,而贫困户申请的前提是知道国家有这样一项政策。在现实生活中,贫困地区信息闭塞,获得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还有一部分人在外打工无法获取这些信息。许多原因导致贫困户不能及时申请而错过了识别的工作环节,错失了被帮扶的机会。

(三)贫困户认定评议机制不完善。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民主评议过程中参与评议的有多少人?具体参加人员都有谁?评议人与申请人是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都无从如实获悉。农村地区存在非常重视血缘亲缘关系的现象,有的利用血缘或亲缘关系瞒天过海,占用名额,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四)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单一,并且工作难度较大。判断是否属于贫困户主要依据便是其家庭人均收入是否在国家或各省政府规定的贫困线以下。以收入水平刻画和识别贫困程度具有直观、可比性等优势,要获取这一信息的工作难度很大,并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一定的难选、漏选问题。当前,我国个人及家庭资产信息平台不完善、家庭微观统计体系不健全,难以准确获取贫困户家庭的收入情况。另一方面收入只能反映人类发展和贫困的一个方面,但不能充分反映收入之外其他维度的贫困状况,如能力性贫困,或是因学、因病、因婚导致的支出性贫困。

二、精准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帮扶过程中不作为,假扶贫、走过场。贫困户申请获得帮扶资格后,没有获得多大帮助,政府部门仅仅给他们发放了一点生活用品,生活没有改善,收入水平依然在贫困线以下。但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任务,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直接将贫困户从国务院扶贫开发系统将其变成脱贫人口,使他们被脱贫。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过多,那么整体的扶贫效果会非常不理想,这样的直接后果便是2020年之后贫困人口仍然大量的存在。

(二)受供给侧改革的影响,产业扶贫受限。产业是扶贫的治本之策,而产业的发展受经济水平、社会生产力、国家政策等的制约。中国经济从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已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产能过剩等问题突出,不得不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落实的重点任务包括去产能、去杠杆,这必然使经济同时面临产出增速放缓和资产价值下降的双重压力,引起一系列宏观经济指标,如储蓄、投资、物价和就业等呈现新变化,导致经济增长和投资增长的减贫效应降低。经济增速下降及结构性调整必然会影响到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

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势必会导致裁员降薪的现象发生,尤其在低端行业,低技术含量的就业岗位会大量减少。企业对高素质的人才需求增加,对普通技术工人需求量减少。贫困人口大部分都是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所以在传统产业就业上会受到限制,这样解决贫困人口就业这这一条路上就行不通。

(三)扶贫资金短缺,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首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限,而我国贫困人口众多,由上到下一级一级分配到贫困户手中后就会变得十分微薄。其次,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贫困人口越多的地方往往经济越落后,财政收入也越低,用于扶贫的资金也就越有限。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扶贫工作会严重受阻,没有资金保障,许多扶贫项目也就无法落实。

三、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并完善科学的贫困人口识别体系,并贯彻落实到位。第一,贫困识别标准不能单独依靠收入来决定,应考虑加入家庭房产情况、受教育及能力情况、身体情况等因素;第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彻底的贫困人口普查,并搞清楚致贫的原因,由下级向上级汇总上报,然后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第三,各地区对识别环节进行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职能,对应该被纳入贫困人口标准而未被纳入的,不符合要求而被识别为贫困户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纠正;第四,鉴于脱贫与返贫同时存在的现象,对贫困人口跟踪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重新纳入帮扶体系。

(二)加强帮扶工作的监管,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第一,中央加强对地方对扶贫工作监督力度,对发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违反程序,玩忽职守,不作为的人员坚决严加惩处;第二,对扶贫成效的考察要全面科学,不能仅仅依靠从国务院扶贫开发系统中的数据和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的数据,还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数据,并且适当的引入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调查数据,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现象;第三,对于扶贫成果的考核加入官员升迁的考核,与“官帽”挂钩,让各级地方官员对扶贫工作加以重视。

(三)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积极推进多种扶贫形式。产业是扶贫的治本之策,要加大扶贫项目的开发力度。全国各行各业正进行供给侧改革,在建立扶贫产业的过程中要规避传统落后的产业,将重点放在绿色、环保、科持含量高,可持续的产业上,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号召。设立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要专款专用,科学合理使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乱用挪用现象。“好钢用在刀刃上”,扶贫资金要集中用于解决百姓最迫切的需求。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活条件,使贫困地区的百姓真正受惠,真正感受到精准扶贫带来的成效。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力度,治贫先治愚,贫困地区人口大都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较强的专业技能。通过对贫困人口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与现代社会接轨,同时也能为我国的发展输送高素质的劳动力。同时,鼓励、引导民企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并适当给予企业补助。努力实现由单纯“输血”向帮助“造血”的转变。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二

实施精准扶贫是扶贫工作科学性的体现,“六个精准”道出了精准扶贫的丰富内涵,很有现实针对性。笔者结合开展的精准扶贫策落实情况审计,对目前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改进建议与各位审计同仁共勉。

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级政府在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与的六个精准仍存在一些差距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项目指向不准,尤其是扶贫资金的使用没有更好的发挥效益等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制度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制定的制度未能解决好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 “精准度”欠佳,导致扶贫资金未能更好的瞄准真正贫困居民。

二、精准识别数据录入质量不高。各级扶贫部门均建立了贫困人口档案,但缺乏科学的动态管理方法,有些原是贫困户,后经创业脱贫,而未及时退出贫困档案,有些原来虽然不是贫困户,后因病等原因致贫而未能及时进行贫困户档案。谁是真正的贫困人口、分布在哪里、致贫原因何在、怎样才能脱贫,录入数据缺乏深度调查和科学分析。

三、资金存在多头投入,缺乏科学安排。随着社会对扶贫工作重视,各职能部门也根据单位的工作性质进行扶贫资金的投入,但此类资金未通过扶贫部门而直接拨付相应的行政村或扶贫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各级扶贫部门不能准确掌握,导致部分扶贫项目精准度不高,针对性不强,存在分散、细碎、撒胡椒面的现象,集中力量和资金解决深层次贫困问题的合力不够,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和辐射功能的彰显力不够。

四、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前期调研不够细致。目前农村贫困群体80%以上多为缺乏劳动力的伤、残、病人口,他们想脱贫因受客观条件制约,心有余而力不足。而目前开展多数扶贫项目为养殖、种植等产业扶贫,大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不能独立承担。扶贫项目未能根据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和现实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精准选择,影响了扶贫项目实施的效果。

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

目前各级政府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工程,贫困村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解决,但部分的贫困户如果实现精准脱贫,仍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一、贫困对象精准识别难。贫困户的贫困程度难以鉴定。在依据家庭人均收入确定贫困的条件下,由于缺乏刚性标准,农民收入渠道多杂小且难以核算,要把贫困家庭贫困程度进行排列、比较确定精准贫困户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二、扶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找准难。一是养殖、种植业周期长,产品市场行情波动大。项目从投入到收益间隔长,给扶贫项目的选定带来困难。二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差和观念落后。贫困户多是老弱病残,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抵御风险能力差,发展一些特色产业就变得可能。

三、扶贫资金统筹安排难。一是部分县级财政有限,扶贫对象多,要实现到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人口,在现有的扶贫资金制度下,实施难度很大,难以全覆盖。二是贫困村的资源性贫困问题仍很突出。大多数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交通闭塞,信息不畅,资源贫乏。要解决这些地方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就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解决制约区域性发展的瓶颈问题。

今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

一、制定科学的制度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一是建档立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制度。扶贫部门对贫困户可以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村和贫困户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确定贫困人员的的信息精准。二是 “一对一”扶贫到户工作制度,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三是精准考核制度,确保成效。对各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营造一种良好的发展氛围,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实实在在地创造扶贫业绩。

二、要确保贫困户和扶贫项目的精准,提升扶贫资金利用成果。一是逐户调查摸底弄清底细。由扶贫部门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通过户户见面、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摸底调查,精准掌握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构成情况和发展意愿等。二是在扶贫项目安排上,切实突出“精准”,必须准确清楚老百姓想什么盼什么,在掌握每个贫困家庭致贫原因的基础根据贫困户实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实现对贫困农户的精准化扶持。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一是要建立面向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有绝对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份是无劳动能力的人口,通过扶贫开发很难脱贫,只有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真正将中央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作精神中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落到实处。二是要提高和扩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和保障范围,增加农村公共卫生支出,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防止农户因病返贫和因贫失医。将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贫困户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医疗救助。

四、改革扶贫资金管理体制,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力度。针对当前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不断发展的现实情况,建议上级应进一步改革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比如,扶贫资金的管理应该进一步下放到县级政府,扶贫项目和扶贫方式由县乡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中央和省级政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将工作重点放在扶贫的实际效果和资金是否滥用等方面。通过进一步下放资金管理权,真正实现扶贫资金的基层整合,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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