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县冬季女兵征集公告

高考志愿助手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国征〔2015〕9号)精神,我县今冬女兵征集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今冬征集的女兵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周岁。

三)体格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其它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今冬女兵征集对象需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0月18日至11月5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预选预征对象。11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口所在地征兵办参加应征。网上报名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信息的五年制大专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作为后备对象择优纳入征集范围。

二)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初审初检工作由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初选预征对象必须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参加初审初检。

三)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兵役机关设置封闭式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四)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网上自行打印)。

五)审定新兵。由地市级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六)公开公示。对网上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市、县征兵办公室外醒目处张榜公示,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

四、优先征集

烈士子女及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设在自治县人武部办公楼一楼,电话:0778?2420285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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