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江西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2018江西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江西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从今年8月1日起,江西新干县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据了解,认定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条件一共有四个,一是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三是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四是农村籍退役士兵。据县民政部门初步统计,我县大约有2000左右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符合以上条件。此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在计算发给生活补助年限时,统一的计算方法为:退伍年份与入伍年份相减再加1,即为发给补助的年限数。其中属二次入伍的,以其两次发给补助年限之和计算(退伍后当年又重新入伍的,应在总年限的基础上减少1年)。
凡今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并符合补助规定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无论出生在哪个月份,均从今年8月1日起社会化发放或通过“一卡通”发给补助;明年及以后满60周岁并符合补助规定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从符合条件的当年1月1日起社会化发放或通过“一卡通”发给补助。因某些条件一时无法查证未被认定上报,之后又查找到有效证据而被认定的人员,其生活补助发放时间以从被认定的当月起计算,并纳入下一年新增人员上报备案。农村籍退役士兵的具体界定条件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或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新干县民政部门提醒广大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即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复核后,将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到县民政局;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据了解,新干县民政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材料,将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兵役的年限等各方面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民政局还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初审把关、会审认定、建立档案等程序做完审定工作后,县民政局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统一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