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普通中专学校中考录取分数线秋季招生计划表

高考志愿助手

各县教育局,普通中专学校:
为了做好芜湖市普通中专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主动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特别要按照全市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主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要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控制其招生规模。对于未经批准的或已明文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得擅自招生。
2、各单位上报的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需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审批过的为准。不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及专业,不得上报。具体详见《关于公布芜湖市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和招生专业的通知》(芜教职成〔2015〕25号)。
3、普通中专招生计划需以芜湖市普通中专学校秋季招生计划表形式填写上报。各校上报的招生专业,应严格使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规范的专业名称。
各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8号)文件精神,举办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其学制原则上为一年,对订单培养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延长学制。卫生类中专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类中专学校招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秘〔2008〕291号)文件精神执行。
5、请各单位将芜湖市普通中专学校秋季招生计划表,于4月27日前上报纸质稿(盖章、单位负责人需签名)一份至市教育局职成科,同时发送电子稿wuhuzck@163.com。上报的计划内容须包含学校及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性质、内含专业、适应职业岗位、招生数和备注。
6、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将对各校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并通过文件形式下达招生计划。下达计划作为年度招生任务考核指标,与职业教育奖补资金挂钩。
7、普通中专学校的代码,凡老校继续沿用以前的代码。新审批的普通中专学校,由市教育局职成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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