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高考志愿助手

关于印发《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
现将《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
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7年我市实行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为组织实施我市实验操作考试,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考试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三)市教育局统一领导,遵循统一命题、统一评判标准、统一结果运用的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实验操作考试。市区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实验操作考试统一用市区考试试题,与市区考试同步进行。
在遵循上述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各县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县巡视,检查和督促实验操作考试的实施情况。
二、机构与工作人员
(一)市教育局成立“芜湖市2017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市区实验操作考试的全程工作;命题、制卷工作由市教科所负责。
各县教育局也应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辖区内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各考点要设置考务领导组,下设考务组、宣传组、纪检组、医务组、后勤保卫组等小组,各组具体工作人员由领导组认真研究确定。各考点具体人员设置如下:主考一名,副主考一名,督查员一名,纪检员四名(督查员、纪检员由市教育局派),监督人员三名,检录员五名,理、化、生实验员各一名,考点医务人员一名,保卫人员二名,后勤人员一名,成绩录入人员二名。
三、考试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对象:市区考试对象为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在我市市区报名参加中考(含中职春招学生)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各县考试对象比照市区执行。
(二)考试时间: 5月13日?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具有市区户口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于4月25日前在中考报名学校报名;4月25日上午市区各校到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康复路1号)办理报名手续;市区户口的具有同等学力者及在外地借读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户口簿4月25日前直接到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报名。
(四)2017年我市仍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芜湖市2011?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秘【2012】1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免除中考报名费、中考考务费,考生免费报名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市区和四县各参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禁乱收费。
(五)市区设北、中、南三个考点,北片考点设在市芜湖一中,中片考点设在安师大附中,南片考点设在市十二中。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
(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严格执行持证进场。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进场工作;考生实验操作考试单独使用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每场考试核对准考证,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2017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物理学科制6组分组实验试题;化学学科制4组分组实验试题;生物学科制2组分组实验试题。试题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现行教材和考试纲要的要求,主要考核学生基本规范化操作和实验技能。试题满分10分,考试成绩的小数部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八)提前三天公布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和评分标准。
(九)考生采取抽签方式抽取十二组试题中的一组试题参加考试。学生每场操作考试时间20分钟,工作人员整理实验器材时间1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实行单人单行单座。
(十)考生应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完成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场均作自动弃考处理。
(十一)考生一律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十二)考生成绩经考场主监考教师与纪检员签字后生效。各考场记录或交接成绩(表)时,必须坚持两人以上在场,已记录的成绩不准随意改动,如确系笔误需改动的,必须由主监考教师和纪检员两人一同改动、签署姓名,并在考场记录表上记录在案。对擅自改动成绩经查实的,该项视为零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三)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并作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十四)考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并让其现场在评分表上签字。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处理,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张贴公告栏,一份由市教育局存档,一份交学校存档。
(十五)考试试卷、考试成绩登记表、计分表等原始记录材料一律交市教育局存档。
(十六)对因肢残(有残疾证)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的学生,需在4月28日前持所在学校的报告和残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至芜湖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办理免试手续,其考试成绩按10分评定;对因伤病不能参加实验考试的学生,需持所在学校报告和医院的有效证明办理免试手续,其考试成绩按7分评定。
四、考务
(一)实验操作考试报名登记表由学校严格按照中考准考证号的顺序统一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一份学校留存。2017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单独使用准考证,准考证使用考生的中考准考证号。
(二)学校应将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另加报名表电子文档一份(EXCEL格式,报名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于4月25日上午报送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三)考场应设有宣传标语和考试工作宣传栏,张贴考试规程、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分表、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并设置考生成绩公告栏,社会监督曝光栏等。各考场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五、考试监督和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
(一)实验操作考试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很强,届时将封闭考场,加强纪检,严格管理。
(二)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初中毕业学生家长介入,组成社会监督组,加强对实验操作考试监督。
(三)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取消实验操作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四)实验操作考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评判。严格遵守各类人员职责和各项工作程序,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应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串岗、擅离职守,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的工作人员,将立即撤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者和在评判中违规违纪者将从严处理,市教育局将向本人及其单位下发“实验操作考试违规违纪通知书”,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五)各考点要设考场纪律执行情况记录。若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违规违纪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教育局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
六、安全
学校要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习本《办法》及《考生须知》。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要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监考等方面的教育。
七、附则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市教育局责成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处理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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