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考高中招生政策新变化解读(二)
变化四:健全政府推动、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的“转移招生”工作机制。
招生文件要求,珠三角地区要健全政府推动、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的“转移招生”工作机制。在保持以往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到珠三角中职学校就读规模的基础上,积极建立与粤东西北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制,规范开展“1+1+1”、“1+2”等多种形式的校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扩大招收粤东西北地区生源规模,原则上按照市级结对帮扶关系开展。
招生文件要求,珠三角地区要健全政府推动、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的“转移招生”工作机制。在保持以往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到珠三角中职学校就读规模的基础上,积极建立与粤东西北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制,规范开展“1+1+1”、“1+2”等多种形式的校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扩大招收粤东西北地区生源规模,原则上按照市级结对帮扶关系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