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考志愿填报时间
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分4次在网上填报志愿。下面是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收集整理的2017年山东中考志愿填报时间,欢迎阅读参考!~
4月6日-8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考生填写《2017年东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2),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中,市教育局、东营区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济军基地实验学校考生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可报考市一中、市二中、胜利三中和胜利十中。在《2017年东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上,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填报市一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从市二中、胜利三中、胜利十中三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第一志愿填报市二中、胜利三中或胜利十中的考生,不填报第二志愿。报考胜利十中的考生,需取得胜利十中音体美特长生相应专业合格证。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市二中的,其志愿填报办法由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为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各县区中职学校专业特点自主选择。
7月初,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依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6月底前公布),在网上填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填报相关志愿。8月份,将公布缺额计划,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各初中学校负责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打印志愿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后报送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局属初中学校将考生志愿表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参照《东营市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印发)。
一、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8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类志愿设置1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1个指标生志愿和2个非指标生志愿(2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设置2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集中录取
首次志愿录取时间为6月29日?7月3日。
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依次进行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一)“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志愿录取
以全市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考生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进行录取。
“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录取不满计划时,可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
(二)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1.划定区县提档分数线。提取招生管理平台考生首次志愿信息,分区县对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每个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扣除提前录取的推荐生、特长生和“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考生)等额划定各区县提档分数线。
2.指标生计划录取。指标生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每个初中学校提档线以上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3B2C以下分成两个批次,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指标生志愿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指标生计划。若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0分以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
3.非指标生计划录取。非指标生计划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指标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计算机对本区县内提档线以上所有剩余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3B2C以下分成两个批次,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非指标生志愿的一、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2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若有空余计划,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非指标生志愿的一、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2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三)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志愿录取
以全市为单位进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报考考生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两个志愿学校,只要被检索的两个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由该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三、征集志愿录取
7月4日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并组织之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5日,按照首次填报志愿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直至录取满招生计划。
提档线以上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适当降低提档线,但最低不得低于提档线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