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考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政策
指标到校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规定,成都市今年仍将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到校生名额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所有初中学校。按照指标的分配范围,分为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区域调剂指标等。
★指标到校生的基本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正住户籍在我市(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指标到校生须为中心城区户籍,郊区[市]县指标到校生须为当地户籍);
2.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按政策规定正常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
3.择校入学的学生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
4.德、智、体、美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指标到校生的分数要求
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下10分方可录取。从2018年起,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指标到校生的公示
1.公示名额
市教育局将在市招考办网站公示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名额数)。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及区域调剂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公示本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及区域调剂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
2.公示操作办法
市教育局将在市招考办官方网站公示全市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
3.公示推荐过程及结果
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张榜公示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所有学生名单、产生出的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对口的高中学校以及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的学生名单)。
政策咨询
中招政策和相关工作安排,考生和家长可咨询市、县两级招办以及所在学校,或登录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zkzx.cdzk.net)、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www.cdzk.org)查看中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