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西安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一)

高考志愿助手

各区县招生办,周至县、沣东新城教育考试中心,莲湖区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将于6月27、28日进行。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我市初中学校毕业;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⑷非我市户籍且不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者。
(二)报名时间
3月16日至20日。
3月11日至13日为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各相关中学在此时间段内,应做好报名相关准备工作,并办理完毕应届生集体报名的资格审查手续。
(三)报名方式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办法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各相关学校应认真整理本校应届生的相关资料,经区县教育局基教科(教育科)签署学籍审查意见后,在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统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户籍审查及其他报名相关手续。
在外市借读的我市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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