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中考录取政策方案公布(一)

高考志愿助手

招生录取

(一)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等作为前置条件,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批次分为,萧山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已完成)、特长班(生)录取、第一批次(普高)录取、第二批次(职高、中专、技校)录取。

(三)各类高中招生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二个批次的志愿,在升学考试成绩揭晓后一次填报完毕。

(四)第一批次录取分为分配名额录取与统招录取二个部分进行,其中第一志愿作为分配名额录取的依据。对各初中在分配名额录取时,如有未能用完的分配指标,则划归到第一批次的第二部分招生计划中。

各重高的分配名额为,萧山中学招生人数的80%(含提前自主招生的137人)和二中、三中、五中招生人数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五)各类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

1.在分配名额录取时,享受分配政策优惠录取的学生,其升学成绩总分最低控制要求达到萧中、二中、三中和五中4所重高录取总人数110%的名次所对应的分数及以上,并满足初二、初三两个学年都在本校就读的条件。

2.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中招录取的前置条件。凡要求升学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4个P等及以上,其中报考第一批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

3.本区户籍及父母一方持有效的《萧山区人才居住证》和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的高考志愿助手可报考各类高中学校。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在本区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拥有我区连续三年初中学籍)且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本区参加相应时段的社会保险满三年(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可填报全部批次的志愿。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只可填报第二批次的志愿。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户籍的学生只需拥有本区连续三年学籍即可,和2017年仍有效。

5.历届初中毕业生只允许报考第二批次录取的志愿(非萧山户籍历届生必须在萧山区毕业并有三年学籍且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

6.特长生报考需符合上述前置条件。

(六)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操作顺序为:体育特长生录取、普高特长班录取、第一批次的分配名额录取、第一批次的统招部分录取、第二批次录取。

(七)报考特长班(生)的考生需参加特长测试。报考普高特长班的学生可选报1~2个特长班,报考区教育局直属高中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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