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音乐学院附中转学考试细则
一、转学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具备学习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的艺术素质。
(三)具有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一在校学生。
(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
二、转学计划
专业大类 | 各专业计划 | |
音乐表演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 | 12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竖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 | 60 | |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板胡、扬琴、柳琴、阮、琵琶、古筝、古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 60 | |
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流行键盘、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流行打击乐、萨克斯管) | 14 | |
声乐演唱(美声演唱、民声演唱、流行演唱) | 12 | |
音乐教育 | 60 | |
面向浙江省,共计218人 |
三、转学考试办法
转学考试共分为三试,每位考生均需参加以下三项考试。
(一)一试:文化课考试
我校自主命题文化课考试,满分为675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取得录取资格。音乐表演的文化课考试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音乐教育的文化课成绩还需折算成20%后纳入总分。
(二)二试:专业考试
我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三)三试:音乐素质测试
我校自主组织音乐素质测试,内容为视唱与听音模唱,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取得录取资格。视唱与听音模唱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注:以上考试相关要求详见附录1-3
四、转学考试须知
(一)报名网址:http://fz.zjcm.edu.cn/zs
(二)考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请在电脑上完成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时,要求上传的资料如下:
1.近期标准2寸证件照(JPG图片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
2.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我校的介绍信,要求加盖学校公章(JPG图片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介绍信的模版在报名网站上下载)。
3.需提供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一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单、中考成绩单(含品行评语,JPG图片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上传不超过3个文件)。
(三)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
(四)报考费每人115元(含一试35元,二试、三试各4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具体缴费方法详见招生网站上的说明。
(五)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30日。报名资料上传后需经学校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需要根据提示重新上传资料,直至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的提示。
(六)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0日-12日,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七)考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16日,具体考试安排以报名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八)考试地点:浙江音乐学院戏剧楼。
(九)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填报考试曲目。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凡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5.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竖琴、马林巴、爵士鼓、小军鼓、中国大鼓、排鼓、板鼓、电子管风琴(型号:雅马哈YAMAHA ELS-02C、吟飞RS-1000E、吟飞RS-400)、电子合成器(型号:KORG M3)外,其余乐器须考生自备。考试时除西洋管乐、小军鼓可以看谱演奏外,其他考试项目必须背谱演奏(唱)。
6.考试时,主考教师有权要求考生作片段表演。
7.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不演奏华彩乐段;凡要求使用伴奏音乐的考试项目,请考生自备CD光盘,考场内使用CD播放机播放光盘,光盘内除考试内容外,无其他音频。考场不提供U盘、移动硬盘、MP3等移动存储类数据读写设备。
8.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除该专业考试要求中写出可带伴奏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使用伴奏;声乐演唱、音乐教育中声乐考试的伴奏要求详见附录2该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9.考生不得化浓妆、穿演出服参加专业考试。
10.根据学校考务工作安排,一试的第三场考试安排在晚上进行;在必要时晚上安排二试、三试。
五、转学录取办法
(一)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视唱与听音模唱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的,根据转学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课成绩占20%,专业考试成绩占80%,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80%+文化课成绩÷6.75×20%(专业考试成绩由声乐和器乐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675分)。考生文化课成绩、视唱与听音模唱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的,根据转学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我校在5月下旬,按各专业转学计划数1:1.1的比例,在学校网站公布转学考试合格名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办理注册及缴费手续。
(四)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注册及缴费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转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各专业空额将按照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相关事宜
(一)在转学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已被接收转学,则退回原学籍所在地。
(二)学生转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如检查出患有不适合学习的疾病,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我校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完全中学,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每生每学期学费25000元/人,住宿费1000元/人。除学费、住宿费、代管费外,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执行。
(四)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表现和学习成绩(文化、专业)优秀者,可获得不同等级奖学金;代表学校参加国内外重大专业比赛、省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者,可获得荣誉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具体办法学校另行制定。
(六)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定音鼓、马林巴、电子管风琴、排鼓外,其他乐器须自备。
(七)本转学考试细则的解释权归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七、联系方式
(一)学校咨询电话:0571-89808499传真:0571-89808499。
(二)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emailprotected]。
(三)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官方网站:http://fz.zjcm.edu.cn,也可关注浙江音乐学院网站www.zjcm.edu.cn,浙江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zjcm_cn。
(四)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五)邮政编码:310024。
附录1:
文化课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试)
科目 | 考试 科目 | 教材版本及考试范围 | 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 | 试卷难度 | 考试分值及计分 |
语言 | 语文 | 苏教版 必修1、2、3 | 150分钟 闭卷 | 学考 | 100分 按卷面得分 |
英语 | 人教版 必修1、2、 必修3前三个单元 | 100分 按卷面得分 | |||
理科 | 数学 | 人教版 必修1、4、5的第一章 | 180分钟 闭卷 | 学考 | 100分 按卷面得分 |
物理 | 人教版 必修1、2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
化学 | 苏教版 必修1、必修2的前二个专题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
文综 | 政治 | 人教版 必修1、必修2的前二个单元 | 150分钟 闭卷 | 学考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历史 | 人民版必修1、2 人教版选修3第三专题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
地理 | 湘教版 必修1、2 | 75分 按卷面得分 |
附录2: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二试)
一、音乐表演
(一)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
(1)自选技术性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普罗科菲耶夫)。
注:肖邦练习曲作品10之3、6及作品25之1、2、7除外。
(2)自选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3)自选古典奏鸣曲中的一个快板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或巴洛克、古典时期以外的乐曲一首。
演奏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
(二)管弦乐器演奏
1.小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含)以上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不含换指八度、十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克莱采尔42首练习曲)。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
2.中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含)以上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唐拉克辉煌练习曲程度)。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的第一、二乐章,或中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3.大提琴
(1)自选三个八度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李氏练习曲、波帕尔中级练习曲)。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或中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4.低音提琴
(1)自选两个八度的音阶、琶音。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西门德尔30首练习曲)。
(3)自选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中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5.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1)自选大调、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6.竖琴
(1)自选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套(含上下行),调性自选。
(2)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鲍克撒练习曲第二册)。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
7.西洋打击乐
(1)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马林巴演奏。
音阶、琶音,速度不低于♩=60;
自选独奏曲一首。
(三)中国乐器演奏
1.竹笛、笙、唢呐、扬琴、柳琴、阮、琵琶、古筝、古琴、二胡、板胡
自选乐曲两首,以传统作品或现代创作乐曲为主。
2.民族打击乐
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自选乐曲或音乐会练习曲一首。演奏乐器:中国大鼓、排鼓、板鼓中任选其一。
(四)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
1.电子管风琴
(1)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
(3)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时代风格不限。
考生须按照考场提供乐器型号选择考试用琴,并在报名时注明。
2.手风琴
(1)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时代风格不限。
(2)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练习曲以上程度或伊万诺夫练习曲)。
(3)自选巴洛克作品一首(二声部以上)。
3.流行键盘
(1)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3)自选流行或爵士风格作品一首(可带伴奏)。
考试提供用琴:KORG M3
4.古典吉他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巴洛克风格,另一首风格不限。
5.流行吉他
(1)自选指弹吉他练习曲一首(不带伴奏)。
(2)自选电吉他独奏乐曲一首(可带伴奏)。
效果器自备。
6.低音吉他(电贝司)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可带伴奏)。
效果器自备。
7.萨克斯管
(1)自选音阶、琶音一条,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式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爵士乐曲一首。
8.现代打击乐
(1)自选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两首,风格不限。其中一首不使用伴奏,另一首必须使用伴奏。
(五)声乐表演
1.美声演唱
自选声乐作品二首(中外作品各一首)。
2.民声演唱
自选声乐作品二首(民歌、戏曲、创作歌曲均可)。
3.流行演唱
自选歌曲二首(中外作品均可)。
美声、民声专业考生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正谱钢琴伴奏谱(注: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和创作歌曲可移调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流行演唱可用使用CD机播放伴奏,也可选择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吉他自备。
二、音乐教育
(一)声乐
自选声乐作品两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
(二)乐器演奏(二选一)
1.钢琴演奏
(1)自选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及以上程度)或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2.其他乐器演奏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正谱钢琴伴奏谱(注: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和创作歌曲可移调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古典吉他、竹笛、笙、唢呐、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附录3:
音乐素质测试考试内容及要求(三试)
音乐素质测试的考试内容为视唱与听音模唱,考试形式均为面试
一、旋律音程组模唱。
二、和声音程模唱。一个八度内自然音程。
三、节奏模仿。节拍范围:2/4、3/4,4小节以内。
四、看谱即唱: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与C宫系统五声调式范围。
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参考教材
《单声部视唱教程》(上册)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上海音乐a出版社
《儿童视唱练耳教程》第一、二、三册赵方幸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2017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