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下达中小学招生计划网上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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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计字〔2015〕6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全市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
为做好今年我市招生工作,根据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口数,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数,今年小学、初中毕业生人数,上年实际招生完成数等因素和高中阶段入学率、职普招生比例要求,经核定,现下达你县(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入学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必须严格按《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就学。城区、开发区(新区)初中招生计划为其区域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减除升入市属初中学生人数,且原则上较上学年实际招生数要适当增加。市本级要稳定存量,城区、开发区(新区)要拓展增量。

二、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高中)协调发展
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包括升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校、高职等,下同)毛入学率达91%以上。各县(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必须综合考虑本县(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规划要求,继续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四县和湾里区高中阶段毛入学应不低于当地“十二五”规划目标。
要保持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高中)协调发展。今年全市高中招生计划中职普比按3.9:6.1的比例下达(四县和湾里区职普比按不低于3:7的比例下达)。
三、要高度重视招生计划的落实完成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接通知后,必须尽快将今年的招生计划下达分解落实到乡(镇)、学校。为保证今年招生计划的完成,我局今年将继续把各县(区)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的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对县(区)政府目标考核(教育工作)考核项目内容。


   南昌市教育局
  4月16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4月16日印发

南昌市二0一五年分县区招生计划
县区小计招生计划
小学初中高中
普高职业中专
(高中)
总计18790067600610003600023300
南昌县32800120001150062003100
新建县2807010000939059802700
进贤县267109500950054002310
安义县7900310025701430800
湾里区2270900800400170
青山湖区985059003630120200
经开区303017201310

高新开发区560034002200

红谷滩新区520031502050

东湖区565039501700

西湖区575045001250

青云谱区552038201700

桑海区740300280160
市属488104300111201631014020
事业单位办10602000
注:(1)小学、初中按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100%下达升学计划;
(2)各县区计划中含县(区)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3)高中招生计划中职普比按3.9:6.1的比例下达(四县和湾里区职普比按不低于3:7的比例下达);
(4)高中阶段入学率将达91%以上(四县和湾里区高中阶段毛入学应不低于当地“十二五”规划目标)。
(5)职业中专(高中)含市属职校、行业办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县属职校和民办学校,县(区)计划数包含向南昌地区各类职业中专(技校)输送生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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