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简章(二)
3.面试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习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我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自主选拔人选,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三、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中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为A位置),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及录取方法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1.A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则加10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
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且在线下40分内(不低于一本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录取,录取专业限考生所在省(市)第一批次我校同科类(文理)各招生专业,不含提前批次。特别优秀的考生,优惠幅度可大于40分,具体优惠政策以考生收到的我校自主选拔结果通知书为准。获得我校A档优惠资格的考生,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
2.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加5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
3.高考成绩优秀者可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申请程序
1.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进入“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网站报名,2013年12月22日报名开始,1月2日9时报名截止。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信息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后盖章签字。请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推荐生由中学统一收齐表格资料寄送),截止日1月3日24时,以上海市接收邮戳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