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考加分政策,贵州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对于即将高考的学生和家长,“高考加分”是一个容易刺痛神经的话题。紧接着加分,下一个关键词就是:公平。日前很多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公布2020年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细则或维持原状,或有加有减。本文高考志愿助手小编为你介绍关于贵州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
一、2020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最新消息
截至目前2020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暂未公布,下面是2019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可先参考。
5月28日,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根据省政府《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新闻通气会方案》安排,召开了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新闻通气会。
我省八部门出台高考加分新规定
5月28日,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府台办联合印发《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对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从今年开始实施。
项目和分值
实施办法对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分值进行了调整,对加分申报条件进行了规范,具体情况:
一、烈士子女加分从10分调整为20分。
二、少数民族加分区域划分和分值设置不调整,但对申报条件进行严格规范,规定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方可按考生户籍地分值享受加分。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的,按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中的最低分值加分;户籍在我省,学籍或实际就读地不在我省的,按我省最低分值加分。
三、对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的加分时限进行了明确。
根据实施办法,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全国性加分5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地方性加分2项:
1.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含)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2.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10分;被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5分。
政策要求和实施细则
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申报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未按实施办法及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相关规定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的,不享受加分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
考生的相关资格、称号在高考加分申报时间截止后获得的,不享受加分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符合多项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累加,取其中最高分值。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份须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可按本实施办法及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相关规定申报高考加分。
实施办法明确,将完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引导相关考生合理选择适合本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招生渠道。
省教育厅将积极争取,增加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扩大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二、贵州高考最新新闻消息
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及艺术类专业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英语口语考试、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转录报名将于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进行。为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具备上述1、2、3项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或艺术类专业考试:
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有一定体育或艺术特长。
(四)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2020年3月高考听力考试。
(五)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欲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须申请参加高考英语口语考试。
(六)自2019年起,我省不再举办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具有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
(七)户籍未迁入我省,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考试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三、报名办法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经考生本人申请,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同意,也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二)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三)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报考批次受限考生报考院校范围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试行)》(黔招委〔2017〕31号)执行。
(五)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籍、毕业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职(专科)分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先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七)已参加2019年9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如还需报考2020年3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两次考试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特区)报考,并且两次报考提交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如果2020年高考报考地与2020年3月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不在同一考区,考生须先在高考报考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高考考生号,再到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就读中学填写《贵州省2020年3月英语听力考试非高考报考地报考考生登记表》,并缴纳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由就读中学审核后报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审核,市(州)招生办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八)参加报名的考生,须缴纳相应费用。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130元/生,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生,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生(每专业),普通高考英语、少数民族语言口试费40元/生;上述费用由报名点收取后于2019年11月22日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全额上交省招生考试院收入专户。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生,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收取后缴入属地财政专户 。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费30元/生,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代体检医院收取。
(九)2020年高考政策照顾加分按《省教育厅 省委统战部 省委政法委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退役军人厅 省政府台办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19]6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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